余醉点头,好像理所当然。
陈乐酩却像遭受了莫大的冲击:“……为什么?”
他不明白。
余醉留下那些展柜里的东西他可以理解为保存弟弟的成长印记,那这些衣服呢?
就连弟弟穿过的衣服都不舍得丢吗?
余醉神情淡淡的,从最底层拿出一沓洗得发白破旧的小睡衣。
“小时候我第一次见他,是大雪天,他没穿衣服,身上披着个破麻袋。后来爷爷给他买了很多睡衣,也不算很多吧,就这一小摞。”
他朝陈乐酩扬扬手,再开口时连声音都透着疼惜:“晚上我起夜,就看到他趴在那儿摸着这摞睡衣抹眼泪,小手轻轻摸一下,肩膀就抽抽一下。”
“那是他从小到大第一件视若珍宝的东西,凡是他珍惜的,我都想帮他保存好。”
包括自己。
十四岁时就想结束生命的人,拖着一条贱命在这烂透的人间道苟延残喘至今,不是因为这世界有多丰富多彩让他不舍留恋,只因为他知道,他自己,是弟弟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宝贝。
自己受损会让弟弟流泪。
海浪静谧,星星沉睡。
猫咪号像摇篮一样轻轻晃着。
打开的衣柜中有老式皂角和阳光的味道。
余醉懒懒地坐在衣柜最下层的矮柜上,注视着眼前蔫嗒嗒的卷毛头。
“怎么了?”
自从那个差点失去弟弟的雪夜之后,他连陈乐酩露出一点点沮丧的神情都无法承受。
“我羡慕你弟弟。”
一声沙哑的啜泣从喉咙里跑出来,陈乐酩扬起脸,泪水涟涟,坦诚地说:“我嫉妒你弟弟。”
嫉妒他有这么多的爱还是嫉妒他有这么好的哥哥呢?——余醉理所当然地这样理解,第一反应不是无奈或生气。
傻不傻,怎么自己嫉妒自己?或者,嫉妒是一种负面情绪,你不能这样。
统统不是。
他第一反应是心疼。
是微信里的“哥哥”没有让他感觉到足够多的爱吗?才让他去嫉妒别人。
可陈乐酩却说:“他知道你的全部。”
“从他还穿小小的衣服的时候,就陪在你身边,我不了解的过往他全都清楚。”
“他知道你身上每一道疤的由来,知道你为什么睡不好觉,知道你不爱吃鱼,知道你从底层打拼到今天走过的每一步,他还见过二十九岁之前的你……”
“他拥有十多年和你有关的记忆,记忆是多宝贵的东西啊。”陈乐酩摸摸自己空空的脑瓜,“我没有和你相关的记忆,我连自己的都没有。”
“太不公平了,我真的有点生气……”
执拗的小圆脸上挂满泪水,像只伤心又愤怒的河豚。
余醉无声地和弟弟对视,胸腔中爱恨交织,感激和愤恨来回拉锯。
他感激陈乐酩是他的弟弟,这样他才能把他如珠如宝地养大。
他又痛恨陈乐酩是他弟弟,这让他的每一丝心动都夹杂着忏悔和自厌。
陈乐酩嫉妒“弟弟”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却羡慕陈乐酩拥有遗忘的超能力。
有时候甚至会想,为什么失忆的不是他?
如果失去记忆,那陈乐酩对他来说,就只是一个漂亮、可爱、单纯、执拗,又满心满眼都是他的男生,不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不是他从小带大的弟弟。
他们之间没有十四年的养育教导和以身作则,没有记忆的鸿沟和错位的时间,即便他再抵触亲密关系,抵触和人肢体接触,都无法拒绝这样一双赤忱的眼。
他可以更加坦然地享受小猫摊开的肚皮和咕噜噜的亲昵。
岁月无声,却振聋发聩。
年长者的爱,是出离记忆和理智的上万个瞬息。
“别哭了。”余醉垂眼凝望他的发顶,“非要哭就来我怀里。”
陈乐酩抽泣着朝他扑过去。
童年的衣柜已经容纳不下两个成人,他只能跪在余醉双腿之间的地毯上,湿漉漉的脸颊烫着对方的胸膛。
“你想知道我的过去,我可以慢慢告诉你。”
结着硬茧的指尖揉捏着他两边耳垂,额头低下来,轻轻蹭着他的眉心。
陈乐酩觉得自己要烧着了、融化了,大火从那两片薄薄的耳朵开始烧起,风吹一样蔓延全身。
他慢吞吞地仰起头,密匝匝的睫毛,湿红的眼尾,一滴泪滑下来斜斜地淌过秀挺的鼻尖。
“我想交学费,好不好?”
目光逡巡着余醉近在咫尺的嘴唇。
“求你……”
余醉眼底满是纵容,大手卡住他的下巴。
“眼泪是你索吻的把戏吗?哭鼻子的孩子是得不到奖励的。”
陈乐酩臊得不成样子,但还是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需求:“我没要奖励,我就是想亲。”
“可以。”
没有前奏,余醉直接俯身凑近他的唇。
“唔!等等!”陈乐酩一把捂住嘴,“我刚吃过棉花糖!”
怕嘴里太甜,他想先漱个口。
一本正经地爬起来丢下人就跑。
余醉给他气笑了,抬脚一绊,再伸手一拉,陈乐酩怎么从他怀里钻出去的就又怎么掉了回来。
天旋地转的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整个人就被一大块黑布裹住,是余醉扯开衣柜外的黑色防身布,盖在了两人身上。
本就狭窄的空间变得漆黑一片,他坐在余醉腰上,鼻尖被对方身上那股好闻的气味充满。
游轮晃晃悠悠,偶尔能听到人声。
他无所适从地扭了两下,被一巴掌拍在后面。
“好了,你乖一点。”
作者有话说
当我偷到海底猪宫的监控——
沙发上,哥整理小衣服,猫跳上去,喵喵两声就走,过一会儿再跳上来,又喵喵两声就走。
第三次喵喵时被哥手动闭嘴:“你好,转人工。”
小猫一只爪子踩在哥脸上,把自己的小毛嘴凑上去:“人 你好 请亲猫的嘴巴 ”
第24章 交学费
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亲吻。
被囚禁的三天里那个荒唐又淫靡的吻已经被陈乐酩的记忆剔除,余醉也被十颗小药丸搞得神志不清,三天结束后脑中只剩寥寥几个片段。
实在不算个称职的哥哥,更不算称职的情人。
弟弟的初吻,居然就在那样粗暴潦草的性事中结束了。
“吃的什么口味的棉花糖?”
余醉轻声问着,温热的手掌捧着陈乐酩的侧脸,食指和中指依旧夹着那片快要融化的耳垂磋磨。
这是陈乐酩幼崽时期最喜欢的哄睡招式,被哥哥揉耳垂会让他感到满足和安全。
他“唔”了一声,舒服地眯起眼睛,下意识歪过头在余醉掌心里蹭蹭。
“我也不知道什么味儿,粉色的,很齁,应该是——”
两瓣唇不打招呼地吻了上来。
柔软的、湿凉的、羽毛一般的触感在他张开的嘴巴上一扫而过。
陈乐酩当场僵住,一动不敢动。
防尘布包裹下昏暗潮热的衣柜,他滚圆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拂在鼻尖的吐息移开。
余醉抬起头,看他一眼就笑了。
“讨厌吗?”
“不……”
“那瞪着我干什么?”
低头再次吻下去。
不同于刚才的蜻蜓点水,这次吻得很久很深。
先是眉心,再是鼻梁,一点点滑下去,到圆挺挺的鼻尖,还没往下就闻到那股甜腻的棉花糖味。
“应该是草莓。”
余醉低低地笑了一声。
伸手挑起他的下巴,修长有力的手指掐住他两颊的软肉,陈乐酩的双唇被迫张开到更大。
一片黑暗中他什么都看不清,触觉被无限放大,就感觉嘴角被对方粗糙的指腹撑开,紧接着一根滚烫的东西,从下而上,又重又缓地舔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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