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弟弟照顾得很好。
即便眼睛看不见,双腿走不了,大小便失禁,还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孩儿。
反观他自己。
已经一周没有换洗,手上的血痂掉了又结,浑身上下都是做苦力的汗臭味。
爷爷说过,人活一天就要立正一天,要把自己活出个人样儿来,要脚踏实地,要吃苦耐劳。
但脚踏实地救不了命,吃苦耐劳也救不了命。
医生说一旦腿不能动了就要立刻去医院,不能再拖。
但他手里的钱全加在一起,别说请专家做手术,就连入住都办不了。
他要想办法赚快钱。
快钱得拿命换。
砖厂老板给他介绍了一家地下拳场。
他被蒙着眼带进去,空气中的血腥味混着观众的叫嚷扑进鼻腔。
拳场当家的姓李,都叫他李哥。
余醉跟着叫了一声李哥。
陷在柔软沙发里的男人眉毛一挑,伸着小拇指去掏耳朵,仿佛被这样一条烂命叫哥都嫌脏耳朵。
“规矩知道吗?能打完吗?”
拳场有个规矩,不吃开门红。
第一把赢了个大的就想开溜?
想都别想,扫了客人的兴就一分钱都别想拿。
要打就连打三天,三天六场,赢一场给一万,六场全赢给十万。
中途退出一分没有,打死打残概不负责。
余醉点头,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签名,就是要卖掉自己的命。
五岁那年贴在头上的纸条又回来了。
只不过当时是人fan子给他贴的,纸条上写着【混血男婴、血型稀有】。
现在这个,是他自己给自己贴的。
像古罗马斗兽场里的奴隶一样,他被清洗干净戴上手环,关进铁架搭的拳场。
没有规则,不分量级。
奴隶们只想要钱,只想活命。
不管抓到对手的什么部位都会拼命攻击,拼命打,砸!抠!撕扯!甚至连牙齿都用上!恨不得在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只要对方站不起来,自己就能多活一场。
那对余醉来说是生不如死的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地上全是血,他踩着血水滑倒,对手见状疯了似的扑过来用脚去踩他的咽喉和肋骨,他伸手格挡,掰断对方的脚腕。
他想了很多很多死法,不是自己的,而是弟弟的。
如果他回不去,陈乐酩只剩死路一条。
饿死、渴死、摔死、冻死、被闯进小木屋的野兽咬死,被吃掉,连骨头都啃光。
他逼着自己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重复这些画面,场下那些叫疯了眼的观众在他眼里变成各种各样惨死的弟弟,这些弟弟支撑他坚持到最后。
他赢了四场,输了一场,还剩最后一场。
最后一场不管输赢,只要他能活下来,都能拿到四万,加上他手里攒的几千,幸运的话就能请到专家给弟弟做手术。
但最后一场开始前,李哥找到他。
最后一场的对手是个一场都没赢过的中年人,所有人都知道余醉一定会赢,大盘全压在他身上。
“我要你输给他。”
李哥买了反注,要余醉打假拳。
“只要你戏做得漂亮,观众看不出来,我就按连赢六场给你算,到手十万,怎么样?”
余醉不懂,但知道这里面的水很深。
“我没做过戏,怕被看出来害您赔钱,第六场我照常打,不管输赢那一场的钱我都不要,赢了就当孝敬您,我只要四万。”
李哥斜着眼睛睨他:“行,小小年纪倒挺懂事,我这个人啊,就是心善。”
余醉成功打赢第六场,经理扔给他一个牛皮纸包。
他把手上的血擦干,小心翼翼地一摞摞数清,整四万,脸上露出个小孩儿一样的笑,真好。
那包钱只在他手里呆了五分钟。
-
走出拳馆的时候,有几个人在门口堵他。
他意识到什么,转身往回跑,同一时间脚步声从前面冲过来。
他走投无路,撞开厕所的门,想都没想就从二楼跳了下去。
寒冬腊月,地上积着一层半尺厚的雪。
他掉在雪地上,白雪洇出红血印,爬起来不管不顾地往前跑。
风夹着雪粒子割在他身上,血淌了一路。
前面路口有光,有来往的行人,只要跑进去就能得救。
但那短短几步路,余醉跑了一生都没跑到。
铁棒砸在背上,怀里的钱被抢走了,他趴在雪地上,抓住李哥的脚踝:“求求你,我弟弟要死了,求求你……两万,两万就行……”
李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还是那样的眼神,人上人看一条烂命的眼神。
“嗯,你弟快死了,你妈快死了,你爸出车祸了,你被骗了,你欠高利贷了,还有什么?啊?我说你们这些臭要饭的一天天的有完没完?没人关心你家怎么了。”
他在余醉脸上甩了两百块钱:“烂命一条,早死早超生。”说完就走向路口。
路口依旧亮着灯,打扮光鲜的行人来来往往。
余醉有一个瞬间觉得李哥说得挺对:各人有各命,有人生来就要享福,有人生来就要吃苦。
他爬起来,拖着瘸掉的腿走了半个晚上,才走到家门口。
小木屋关着灯,炉火也没点,玻璃窗上有个小洞,洞用厚厚的塑料膜蒙着。
他走到小洞前,叫了一声小咪。
半分钟后,一只小手伸过来按在塑料膜上。
余醉隔着塑料膜,在那只小手的掌心画了两只猫耳朵:∧∧。
这是他和弟弟的联络信号。
弟弟自己在家,眼睛看不见,闯进来什么坏人或者野兽他跑都跑不掉。
余醉就把爷爷的老猎枪留给他,告诉他:“哥哥回来会在窗户那儿叫你一声,如果没人叫门就开了,你就朝门口开枪。”
后来又想如果有人模仿他的声音怎么办?
兄弟俩就隔着塑料膜画小猫。
余醉画猫耳朵,陈乐酩有力气的话会补一个猫脸蛋:( _ )。
今晚的猫耳朵是用血画的。
但陈乐酩看不到也闻不到,他发高烧了。
余醉用被子裹着弟弟,拼命往医院赶。
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他走进电梯,忘了按楼层,电梯一路升上去,一直升到顶层。
顶层的病人走出去,余醉呆愣几秒,也跟着走出去。
他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天台风很大,像一只手在他后面推。
陈乐酩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说哥哥,我想爷爷了。
余醉说我也想爷爷了,我们去找爷爷好不好。
陈乐酩摇头:“我去找,哥哥不找。”
余醉没有回话,一步步走向护栏。
天台的护栏很高,为了防止走投无路的病人跳楼。
但那个高度对余醉来说,一只手就能翻过去。
他把弟弟背在背上,这样落地时弟弟不会被砸得太碎。
两个人总要有一个是完整的,不然到了下面爷爷认不出他们怎么办?
就在他翻过护栏的前一秒,听到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哭喊声。
“我怎么知道他会跑去赛车!送进医院时一条腿已经断了!现在在大出血,可他那个血型……市里所有医院都没有,你要我怎么办?那是我的孩子……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余醉怔愣地站在那儿,三秒钟后,转身走向女人。
“Rh阴性血?”
女人抬头看向他。
他伸出手臂:“抽我的,400cc两万块。”
七岁时宁愿跳楼摔死都不愿让王长亮卖掉自己一滴血一块肉的孩子,长成了自己最厌恶的大人。
他知道自己在趁火打劫,在逼迫一个同样走投无路的母亲,他站在那儿连头都抬不起来。
女人挂断电话,注视他良久:“你的眼睛……是灰绿色的?”
余醉忽然觉得这声音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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