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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不醒(13)

作者:林啸也 时间:2025-05-02 23:01:23 标签:破镜重圆 年上 养成 甜宠

  他那时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肚子上的坑甚至是最轻的伤口,被反绑双手拦腰吊在大船外,浑身上下跟个血葫芦一样往海里滴血,但始终没有昏迷。

  弟弟做的茶包被他死死咬在嘴里,那味道提醒他无论如何都要回到弟弟身边。

  他拖着半残的身体用被绑着的双手拽住绳子,硬是一点一点把自己翻了过来。

  肚子上的血顺着腰侧流到被绑的手腕上,鱼群争相撕咬。

  咬断他手腕上绳子的同时,也在他左手手背上留下一道再也填不平的疤。

  血淋淋的身体掉进大海,密密麻麻的鱼群疯狂涌上去。

  商船上跳下来七八个水手,拼命把他从鱼群里拖拽出来,抠出他嘴里已经被血浸湿的茶包。

  他拖着最后一口气,把海盗船上囤积火药的具体位置告诉了同伴。

  这就是十年前轰动一时的金江湾大规模海盗劫船事件。

  在所有人被包围囚困、走投无路时,余醉像影子一样潜入海盗窝里,身入死局,寻找生路。

  最终海盗的船被他们炸沉,那一艘货物得以成功出海。

  货物净利润两千九百万,余醉拿到分成红利加雇佣费一百三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块。

  陈乐酩九岁那年长脑瘤,就是这笔钱把他拉出鬼门关。

  “想什么呢?”

  “叮”一声脆响,汪阳和他碰杯。

  余醉没说话,转身倚着阳台护栏。

  背后是清辉的月光,眼前是熟睡的弟弟。

  汪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向屋里,摇头叹息。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看你吓成这样,他在屋里好好地睡着觉,还能梦游起来再去自杀吗?用得着你每天晚上都盯着?”

  余醉依旧没作声,齿尖重重碾过濡湿的烟,让那股熟悉的味道在口腔溢散。

  汪阳就着酒,很快就把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蜂巢蜜给消灭光,餍足地舔舔手指。

  “少吃点吧,你早晚死这上面。”

  他极度嗜甜,尤其喜欢齁甜的糖,像这样的蜂巢蜜他一周能干掉一箱。

  “死就死喽,是人都会死。”

  汪阳不在意地耸耸肩,又笑起来:“或许等我把肚子填饱就不吃了。”

  嗜甜的毛病很多年前就有了。

  但要说他多喜欢吃糖,还真不见得。

  小时候家里三个孩子,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一包糖有十颗,两个弟弟吃九颗,剩下那颗掉地上了,他奶奶才会捡起来丢给他。

  后来他好不容易逃离那个家,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奶奶就带着弟弟去公司门口闹。

  说他是个喜欢留长发的变态,从小就不男不女,为了几块糖光着屁股给隔壁大爷玩。

  到底是什么样的亲人,会恨他恨到给一个小孩子造黄谣?

  他不明白。

  在他的认知里,亲人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弟弟更是恶心至极。

  直到他看到陈乐酩,才明白弟弟和弟弟也是不一样的。

  陈乐酩有十颗糖,揣在手里分配,哥哥一颗,他一颗,每人都能吃五颗。

  可余醉吃到第九颗还没吃完,掰开他的嘴看,才发现他一直在假装吃,其实把十颗糖都给了哥哥,自己舔手指上沾到的糖渍。

  “我以前觉得乐乐就是小天使,那么乖,那么懂事,单纯善良,还知道疼人。”

  汪阳说着苦笑一声。

  “结果到头来他最疯最偏执,他出事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我吓得差点心脏病发。”

  余醉皱眉:“他不是偏执,只是害怕。”

  “他怕什么?他让你惯得无法无天,我真看不出他能怕什么。”

  怕失去我,怕我抛弃他。

  余醉心知肚明,目光沉沉望着屋里熟睡的弟弟,“乐乐是个很好的孩子,哪怕犯过一点小错,也是因为我没有教好。”

  “一点小错?还你没教好?”

  汪阳气得都语无伦次了。

  “啊!你意思是你教他向自己哥哥求爱,求而不得就搞绑架囚禁一条龙的?是你教他给自己哥哥下春药结果没掌握好量,让你发了三天疯,差点把他整死的?是你教他一言不合就跑去自杀,拿自己的命逼你就范的?”

  “行了。”余醉手里酒杯往桌上重重一磕,“这么点事没完没了地说?”

  作者有话说

  当我捡到乐乐小猫的手机——

  乐乐:人,我刚刚把天捅塌了。

  哥:咪有没有被砸到?

  乐乐:咪没事,咪躲开了。

  哥:那就好,一边玩去吧。

 

 

第07章 我想变成小狗

  “这么点事?”汪阳彻底无语了。

  “你们这些当哥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大砖头吗?滤镜赶上那城墙厚了!是不是只要他没把天给捅塌在你眼里都是‘这么点事’啊!”

  “小点声儿。”余醉还怕他把陈乐酩吵醒。

  汪阳气得七窍升天:“你就可劲儿惯吧!这小傻帽把事做这么绝就是让你惯的!”

  话没说完就被踹了出去。

  门砰一声关上,陈乐酩哼哼着叫了声哥。

  余醉走过去把他的被子拉开,就见他睡得小脸红扑扑的,紧闭的眼睛里流出两行泪珠。

  从小就是这样,哭的时候不敢出声,怕被打得更疼。

  做噩梦惊醒也不敢叫人,怕被嫌事多麻烦。

  余醉用了很多年才教会他在受到委屈后放声大哭,却没想到他的眼泪最后全拿来淹没自己。

  汪阳说的没错,他弟弟变成今天这样,都是被他惯的,也是被他逼的。

  他们的生命本不该交织在一起。

  甚至他一开始根本就不喜欢陈乐酩,看见他就恶心,恶心得想吐,就像他恶心自己。

  心脏在胸腔里一刻不停地跳动,以每分钟5000毫升的速度将血液泵向全身各处。

  余醉拉起衣袖,手臂上淡青色的血管向上蔓延至手肘,冷白的皮肤上刻着一个刀割出的“卍”。

  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

  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卍”字的画报说,这个字代表吉祥。

  枫岛隆冬,零下十多度。

  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子,每个孩子头上都贴着张纸条。

  就像菜市场在猪肉摊位上标注“新鲜宰杀、生态黑猪”一样,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子的年龄、性别、有无疾病、是否服从管教……

  被拐卖的孩子不用标注姓名。

  余醉五岁,站在首位。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阴性血能生钱,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

  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跳动、待价而沽的器官。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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