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从衣柜里找出任何衣服,只有一条围巾,大概是五年前,他们关系还不错的时候,陆燕林送给他的,不知怎么,夹在一件冬天穿的羽绒服里寄了出来。
他把围巾递给陆燕林:“你擦擦吧,早点回去。”
陆燕林看了他一眼,接过来,五年前的时候,他西装革履,坐着豪车,什么都有,金满给了他衣服,帽子,手套,吃的。五年后他衣服湿了,鞋子湿了,金满在柜子里找了好一会儿,只给他一条过去送出去的旧围巾。
金满一蹦一跳的走出了屋子,他没管陆燕林怎么处理自己的衣服,也不在乎他看到寒酸,乱糟糟的房间。
他把自己的毛巾扔进水槽里洗,用力的搓,他不想要这条毛巾了,但是浪费东西不好。
陆燕林一个人坐在屋里,很慢很慢的,抬手擦过手臂的水痕。
等金满晾好了毛巾,陆燕林也收拾妥帖,从屋子里走出来。
他脸色沉静,即使在拥挤的小院,看上去依然优雅:“满满,我先回去了。”
金满这次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不是一个刻薄的人,很多时候,想不通的事情任他过去,不愿意再深想。
但是今天晚上的事出乎他的意料。
离婚对陆燕林不算什么。
他不会哭,也不会伤心,永远体面端整,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会崩溃,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最开始的时候吃不下睡不好,见面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金满不知道该佩服他,还是该为自己不平。
他尽量心平气和:“陆燕林,我们离婚了,不要再见面了。”
陆燕林安静的看着他,他的五官较之前并没有什么变化,端整沉稳,俊美不凡,在小小的院落里也像在陆公馆一样,从容自若:“即使不是伴侣,我们相处了五年,也是彼此的朋友。”
金满咬牙::“我们做不了朋友。”
他眼眶有些红,觉得自己好笑又可怜,他爱了一个人五年,离婚的时候,他忽然想和自己做朋友。
陆燕林因为他微红的眼睛收住了话头,他将手伸进口袋:“满满,柳河镇太小太贫瘠,没有好的资源和医疗,并不安全,可能再过几十年,这里住的人会更少,你不应该在这里,即使离开陆家,你也应该……选择好一点的地方,好一点的人。”
金满气得发抖:“我选择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他指着门口,冷声:“滚出去。”
陆燕林面色淡漠,微微攥紧了拳头,他把自己的话说完:“你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可以提供比这里更好的环境。”
金满说:“所以呢?”
陆燕林愣住,金满的表情很惨淡,惨淡又伤心,他呆呆的望着地面,是那种无话可说,被欺负到微微发颤的神色:“我不要。”
柳河镇是他的家,这里是他的房子,他无论走出去都远,都永远记得。
他看着结满豆荚的篱笆,看着自己垒起来的小小的鸡窝,那些透明的玻璃瓶,没有种下去的玫瑰花,在别人眼里,这都不够好,只是些旧物和垃圾,可是没有关系,他喜欢其实就够了。
这个道理过去他一直不懂,所以活得很痛苦,但是现在却生出了勇气。
他望着陆燕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掉下来:“我喜欢就行了。”
人活着,不必求事事圆满。
陆燕林抬眸。
风铃叮叮当当的响,玻璃瓶里的清水映着红色的玫瑰,光影落在Alpha的脸上,从来普通的人,那一刻漂亮的非比寻常。
……
礼物没有留下,院子里的访客也哑然的离开了。
金满那个晚上睡得很晚,他想了很多事,醒来却一件都没有记住。
晨光从窗户里透进来,他浑身疲惫,脚踝隐隐作痛,一边活动身体,一边慢吞吞的穿上衣服,起身推开门。
金灿灿的阳光破开门扉,洒满了院子,三两只毛绒绒的小鸭子在草里捉虫,见到门开了,惊恐的排着队跑远。
院子里翻倒的水槽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修好了,山泉水灌满石槽,底下还垫了一块大石头,暴力粗糙的做工,结实得踹都踹不倒。
“哥?”
金满四处看了看,丁香树也被重新绑好,腰上系了一截宽宽的布条,竟然没有死。
金满低落的心情在看到整洁的院子的时候,忽然消散了许多。
他一蹦一跳的走到水槽边,发现落在水槽边的一双迷彩旧手套,是周遇的。
他正愣神,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抱着只小狗,从篱笆后面跑出来,他脸上脏脏的,提着两只草编的鸭蛋,见到门开了,刷地刹住脚,却没稳住身体,啪叽摔了个狗吃屎。
小狗看到金满,汪汪叫着跑回来,尾巴摇成螺旋桨。金满弯下腰,把热乎乎圆滚滚的小狗抱起来,狠狠地揉了揉。
小狗哀哀叫着,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
小孩子则迅速爬起来,他圆头圆脑,黑皮大眼睛,看上去瘦瘦小小,却中气十足,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找来的鸭蛋破了,连忙用小手捧着。
但是蛋黄还在往下漏,急得他脸色大变。
“救命!”
第33章
蛋液眨眼漏到地上,小孩子惊诧的吸了一口气,咬着嘴唇蹲在地上看。
“那小孩,别哭了。”
有人喊他,他眼泪汪汪的抬起头,日光亮堂堂,满院子脆生生的绿色,晃的人睁不开眼睛。
金满朝他勾勾手:“过来。”
小孩吸了吸鼻子,磨磨蹭蹭的走过去:“你的腿怎么瘸了。”
金满用水瓢打了下他的头,没好气地说:“你才瘸了。”
他在陆家稳重惯了,都是被逼的,回到家活泼了一点。小孩子被打也不介意,仰着头傻乎乎的笑,看不出偷人盒饭吃那股猴精的劲儿。
金满从灶糖里扒出一个红薯,递给他:“吃吧。”
“谢谢叔叔!”
新出炉的烤红薯热热的,烫烫的,根本拿不住,金满给自己也掏了一个,小孩子有了红薯,就不惦记鸭蛋,他屁颠屁颠的给金满拿了一个凳子,两个人蹲在水桶边,盯着桶里的鱼看。
“你叫什么?”
小孩低着头不说话,哼唧了两声。
金满以为自己没听到,好笑地弯下腰:“我是说你叫什么?”
小孩脸刷地涨*红,手里的红薯都不香了,磕磕绊绊:“我……”
金满没想到自己会把人吓跑,他唉声叹气,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明明也不吓人。
他一蹦一跳的去找大哥,路上实在累,找了个根大树叉子当拐棍。
大哥家在水渠旁边,花多草多,他叼着烟,正在汗水淋漓的磨豆腐,看到金满,哟了声:
“铁拐李来了。”
金满:“……”
他扭头就走,大哥连忙来拉他,说自己是开玩笑的,提着金满摁到院子里。
金满拿着个瓢往里倒豆子,吱嘎吱嘎的声音伴随着豆腥味,不一会儿就出了一身的汗:“哥,上次偷我盒饭的那个小孩,你认识吗?”
大哥嗯了声,擦了把汗:“怎么了?”
金满咔咔的敲了两下石磨,把豆子震下去:“他身上有伤,一条一条,不像是摔的。”
大哥刚退伍回来没多久,不是很清楚,他沉默了一会儿:“行,改天我去问问。”
第二天,周遇就接了战友的电话,出省去帮忙,他半夜走的,老伯也不清楚他什么时候回来,正好隔壁村有丧事,他去吹喇叭挣钱,金满就没人管了。
他的脚这几天肿痛得厉害,自己犯懒没擦药油,一点小毛病拖的有点严重。
这个问题结婚的时候也有,不爱吃药,不爱看病,对医院很抵触。
以前在陆家的时候,还有人盯着,自己生活的时候就受罪了。
屋子里几天没收拾,加上夏天雨水多,几乎一整天都不能出门。
村头的小诊所拍不了片子,医生开了点药,劝他还是疼的话,就去镇上看看。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