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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野(78)

作者:时三七 时间:2025-08-01 21:41:17 标签:拉扯 狗血 强强 HE

  林弈水伸出右手食指,转了转手上黑色的车钥匙,挑眉笑道:“新提了辆车,带你出去转转?”

  “嚯,”林慎停也笑,猜:“林肯?”

  “是啊,走吧走吧,你不会还要回去看你的破论文吧,好没意思啊,”林弈水催他,“阿姨说你好几天都没有好好吃饭了,我带你去我上个星期刚发现的私厨,让他们帮你做点炒菜。”

  林慎停无奈,伸手帮她拿下风衣挽在手臂上,“好吧。”

  夕阳沉入楼宇之间,橙黄色的云彩铺满了天际。两个人在包间里吃了一个多小时,再出来时已经能抬头看见星星了。

  来的时候是林弈水开的车,离开时林弈水让出了驾驶座,“你来开,去喝一杯吧?就上次我们偶然遇见的那条酒吧街,如何?”

  林慎停把手搭在方向盘上,“当然可以,为了这辆车我也得和你一起,你挑车的眼光果然不错。”

  他一边启动车子,一边随口问道:“去看你男朋友?”

  林弈水靠在座椅上,枕在头垫上转头看他:“对,他今天晚上在那儿,我过去小酌一会儿,顺便陪他。”

  事实证明,林弈水不仅挑车的眼光不错,看人的眼光也很不错。

  她的男朋友是个很温和的英俊男人,和林弈水趴在吧台上说话时,眉眼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调的酒也不错。林慎停抿了口他调的威士忌酸,心里赞许地想。

  想着,他下意识掏出手机,又看了眼置顶的宋孝远的消息框,依旧没有回复。

  他昨天给宋孝远发了消息,问他今天回锦北的飞机什么时候到,他去接他。

  但宋孝远没有回他,一直到现在。

  “怎么了?”林弈水见他状态不对,便放下酒杯,大声问他,“你今天一天都是闷闷不乐的,唉?你怎么才喝这一点酒。”

  现在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人越来越多,所以林弈水不得不提高声音说话。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累,”林慎停吞了下口水,“最近咽炎比较严重,喝酒比较少。”

  “你不早说?早说我就不带你来喝酒了。”

  林慎停摇头:“不打紧,少喝点就好,跟你一起出来更重要。”

  他说的也是真话,若是今天不跟林弈水一起,他可能真的会回家看论文,然后看一行走神一行,不断地拿起手机去看宋孝远的消息,重复自我折磨的过程。

  宋孝远,宋孝远……

  忽然,他眼神一凝,目光穿过重重的人群,直直落在酒吧的某个角落里。半晌,他猛地起身,面无表情的朝那个角落跑去。

 

 

第63章

  嘈杂的音乐夹杂着热浪从四面八方袭来,宋孝远斜倚在沙发角落里,修长白皙的指尖夹着一支忽明忽灭的细烟,泛红眼尾的风情比酒还浓厚。

  周围的人早就已经喝嗨了,人均一轮tequlia shot,现在他们正在拼龙舌兰shot,大着舌头争论到底是谁的酒量更好,谁谁今天要把谁谁给喝趴下。

  Noah在第一轮时就自认不行,早早退场了。他用余光偷瞥宋孝远半晌,终于见他生出醉意,便把手搭在宋孝远身后的沙发上,慢慢靠过去,低头对他笑得温柔:“怎么样,今天玩得开心吗?”

  宋孝远的眼珠子转了下,有些迷醉的视线落在Noah深邃的外国面庞上盯了半晌,随后又歪了歪头,轻声问道:“Noah?”

  Noah感觉此时此刻的宋孝远有些可爱,他被逗笑了,又朝着宋孝远靠近些许,因为衣领没有扣紧,动作之间隐约露出上半身流畅的肌肉线条:“是我。”

  宋孝远和Noah认识的时间很长,在他没有遇见林慎停之前,Noah是宋孝远认为最接近他审美标准的人。

  他是模特,人高肩宽,面部轮廓立体,尤其是眉骨到鼻梁的那一段弧度异常流畅优越,一双蓝色的眸子镶嵌在其中,深情看着你时像是一片宝蓝色的情绪湖泊,让人忍不住想要进去徜徉。

  “honey,”Noah看他的眼色渐深,声音低哑,“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喝醉了?”

  他的眼睛会变色,宋孝远想,林慎停的就不会。

  而且林慎停的眼睛是深黑色的,很好看,很亮的深黑色。

  黑色吞光,也总会映出狡黠灵动的亮光,所以无论做出什么表情,林慎停的眉眼一直带着一股子散漫的味道,有时笑起来会显得很无所谓很欠打,痞里痞气的,让人感觉他就没个正经样子。

  可那只是少数时候,正常情况下,比如两人在夕阳沉落满天橙红彩云下漫步时,宋孝远不经意回头,总是发现林慎停没有看他最喜欢的落日,反而在深沉地注视着自己,目光中充斥着被温柔光线淡化却依旧肉眼可见的占有欲。

  接吻时也是,宋孝远喜欢闭眼,但林慎停不喜欢。每次宋孝远被他触及敏感的地方,会发出含糊不清的哼吟声,下意识睁开眼睛泪眼蒙蒙地看他,这时宋孝远就会透过泪水,迎面撞上林慎停清醒又沉沦的眼神,带着成熟男人深陷其中的性感,让人心动不已。

  和他在一起后,宋孝远已经看过很多次,可每回再见,他还是会忍不住心头一跳,接着吻去林慎停下颌上淌过的汗水,再蹭蹭他的唇角。

  然后,用最好的技巧、最深的温柔去满足他。

  想到接吻,毫无疑问,林慎停是个亲亲怪,在宋孝远交往过的那些人中,林慎停是最黏人,也是最爱亲人的男朋友。

  他还喜欢摸人,不限于接吻,只要林慎停可以接触到宋孝远,他总是要让他身体的一部分挨着宋孝远,被他摸久了,会让宋孝远感觉自己像是傅望爷爷一直盘到老的那对核桃。

  老爷子盘核桃,林慎停盘他,别人盘的核桃值半套四合院,他宋孝远呢,他有什么好盘的?

  每次想到这里,宋孝远也会奇怪地摸摸自己,心想真的那么好摸吗?

  但有的时候,宋孝远需要高度的注意力去看论文,或者收集李刚要他整理的资料时,他就会觉得一直捏他指尖和耳垂的林慎停很烦人,又有的时候林慎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胡茬生出来,一开门就要往宋孝远脸颊旁扎时,宋孝远也会觉得他实在是太太太太烦人了!

  林慎停的胡茬长得太快了!

  两天不到宋孝远就得催着他去剃胡子,但林慎停其实不喜欢剃胡子,因为他很忙,而且觉得剃胡子是个浪费时间的动作。

  所以他每次被逼着刮胡茬时,就会半强迫的把宋孝远也拉到浴室,宋孝远莫名其妙,问他干什么,他会故意眯起眼睛,笑着说跟你待在一起就不算浪费时间。

  上一次和他一起剃胡子是什么时候来着?宋孝远记不起来了,似乎是在他们回锦北前?对的,当时林慎停还跟他耍泼皮,磨着快要困死的宋孝远,想让他帮自己刮胡子。

  宋孝远只能哄他,说,好,下次我一定帮你刮,但你现在需要懂事一点快些刮,否则下次绝对不会陪着你了。

  林慎停是很爱我吧?宋孝远想,他应该是很爱我的。

  他前天晚上从李致礼的酒吧出来,闭上眼睛躺在回程的车里,感觉自己像躺在一片湿哒哒的天空中,而冰凉的雨滴不从天上落下,反倒随时要从他的眼睛里流出。

  他上次这么无法控制情绪,应该是刚和路擎森分手的那个雨夜。

  而现在,是林慎停。

  林慎停,林慎停,林慎停。

  一想起林慎停,哪怕仅仅是念起林慎停这三个字,无数活泼明亮的细节就似汹涌潮水涌上心头,一遍一遍冲刷着宋孝远早已破败不堪的心壑,带走那些积淤在缝隙里、让他日日夜夜泛着彻骨之痛的陈年旧毒。

  可此刻,他不回林慎停的消息,甚至不告诉林慎停自己已经回来了。他在这里喝酒,他在这里用酒精麻痹自己,用刺耳的噪音灌满自己的脑袋,他甚至容忍对他别有用心的人靠近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根本不在乎林慎停,似乎这样,他还是原来那个喜欢看别人为他发狂,但从不肯交出自己的心的宋孝远。

  好可悲,真可笑。宋孝远想,因为就算到了现在,他看见蓝色的宝石,也只会想起林慎停的眼睛,这真的没有一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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