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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家的小相公他超甜 下(99)

作者:红薯粉条 时间:2025-08-04 12:41:41 标签:生子 布衣生活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还未到清陵县呢,许云帆掀开车帘,远远就看到县城门口处似乎站了很多人,“润哥儿,你们看,前头是不是有很多人?”

  秦润看去,不由一震,“是,我好像见到周县令了。”

  随着马车的前行,许云帆发现周县令身边跟着的官差举着的牌匾上挂着红绸带,就是周县令手里都拿着一朵大红花。

  一见夺人眼球的大红花,许云帆嘴角就是一抽,抓了秦润一把,“他们这是想搞我是不是?”

  “不是的,云帆,我们这儿就是这样的,怎么说你也是个“状元”,自然是要游街庆祝一番的。”

  许云帆嘴角抽了几下,“可我不太想。”

  秦润笑了起来,“别人巴不得的事,你还不乐意了。”

  “别人乐意是别人的事,反正我是不太乐意的,骑半天马,其实还是有点累人的。”许云帆沮丧着脸,直到马车走近了,生无可恋的下了马车同周县令客套了两句。

  周县令拍拍许云帆的肩膀,那叫一个欣慰啊,别看这小子平日去找他基本没啥好事,不过就冲他在夫子大比中考了第一名,以前那些事,那都不是事了,“来,这可是我早早就给你配好的红花,哎哟,咱们的夫子状元今儿贼俊。”

  一旁的师爷几人附和,“那可不,咱们许夫子可是文曲星下凡,不是常人能比的。”

  周县令亲自把大红花给许云帆戴上,又安排其他人将护送许云帆荣归故里的秦家军找个地方安置下来,反正今儿许云帆肯定是回不去了,怎么都得给他先游半天街再说。

  看着聚集在城门口黑压压的百姓,再看周县令身后请来的那般人,敲锣打鼓的,估计是早把他考了第一名的事广而告之了。

  许云帆生无可恋的抹了一把脸,在周县令笑的见眉不见眼的催促下翻身上马,“周叔,你可得把我夫郎还有几个孩子安顿好了哈,他们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你这孩子,难不成我还能怠慢他们不成?”周县令乐呵呵的,暗道,许云帆从京城回来也是累了,要是他开口拒绝,自己如今也奈何不了他,毕竟这位可是早入了圣上的眼,轻易得罪不了。

  周县令心如明镜,他知道的,许云帆再怎么不情愿,可自己开口了,他便不会拒绝自己,一来是自己是齐修泽的舅舅,二来也是许云帆这人是个知恩图报的。

  许云帆确实是个记恩的,他在村里,仅靠一个夫子的身份,既能买山又万事顺遂,少不了他们这帮人私底下给他便利。

  其他人一听许云帆那声“周叔”,再看周县令,眼神都变了。

  今儿聚集在此的人,可不仅仅有清陵县的人,就是隔壁县城的一些人都来了,至于他们为何过来,大家心知肚明,许云帆一声“周叔”,可谓是给了周县令极大的面子。

  这不,周县令昂首挺胸,颇有种小人得势的架势。

  一上马,许云帆苦哈哈的脸色一变,挂上了营业式笑容,一进城便开始不时抱拳与街道两边的百姓互动。

  原本一切进展的很顺利,将至街尾,许云帆笑的脸都快僵了,不知何缘故,右边的人群突然出现了几句斥骂声,许云帆循声看去,一汉子披头散发,身上缝缝补补的灰色衣裳看起来灰扑扑的,与乞丐并无太大区别,要说唯一的区别便是此人手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前头官差见着突然冒出来跪在前头的汉子,不由呵斥起来,让他们赶紧让路,莫要耽误他们“状元”游街了。

  哪知,那汉子却是直接给许云帆磕了一个响头,“许大夫,求您救我儿一命,求您了……”

  就在官差即将开口再次呵斥驱赶时,已翻身下马的许云帆一个举手,官差立马闭嘴了。

  许云帆几步走到前头,单膝曲下,“你儿子怎么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不是什么人都能换来许云帆的善意,换其他人,许云帆可能不会理会,可这个人,许云帆见了,却是觉得心生难受。

  哪怕方才只看了一眼,许云帆还是看清了此人消瘦的面庞以及沧桑的神色,眼里的绝望在同自己对视时又隐约生出一丝希望。

  也正是这一丝希望,才让汉子生出绝心冒险一试,将尚在游街的“状元”拦了下来。

  他不是不知道,一旦惹起“状元”不悦了,人家有的是办法让他悔不当初。

  可就在他推开围观的人群强挤出来引起不满时,他看到了骑在骏马上的许大夫再次看了过来。

  对方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明,并未因此心生不悦,也正是那对清明的双眼仿佛给了他拼搏一试的勇气。

  许云帆想,这是一个值得令人敬佩的父亲,他就像林二湖一样,平平无奇,可却是儿子眼中顶天立地的英雄。

  何顾笙吸了一口气,平复好心情,扫了一眼两边看热闹的人,这才掀开孩子的裤子让许云帆看,“许大夫,您看。”

  许云帆没立马看,而是招手让一衙役过来,“你给我做个证人,是这位大哥让我看的,不是我要猥亵他家小孩啊。”

  何顾笙急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许大夫,您不要误会,我真的没有要算计您,而是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们都说我儿子这样是鬼怪附体了。”

  是的,孩子的情况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对,毕竟大夫看都看不出是啥问题,可鬼怪附体这个说法,何顾笙是不信的,同时也是难以启齿的。

  就因为孩子长了一条尾巴,亲戚邻居都说,他的孩子是怪物,是不详之人,要他把孩子溺水或者丢了,就是孩子的娘都怕孩子,几次趁他不在要把孩子淹死掐死,嘴上说着责怪的话语,说什么就因为他,她才会遭受了他人的非议。

  何顾笙好歹也是个秀才,只觉得鬼怪一说纯属荒诞无稽,他的孩子那么可爱,会奶奶的喊他父亲的孩子怎么就是鬼怪了?

  况且,孩子出生时屁股上就有一点东西,后来才长有食指长的,说明这条尾巴不是长大后长的,而是在娘肚里就有了。

  如果说他儿子是小鬼,孩子他娘岂不是大鬼了?

  何顾笙看过那么多书,知道人有六指,甚至还有唇上缺块肉等等,自家儿子不过是多条尾巴,怎么就是天理不容的存在了,连孩子娘都容不下他。

  这个孩子太可怜了,若是自己都将他弃之不顾,视他为不详之物,这个孩子就真的没有路可走了。

  何顾笙舍不得,他读书十载,不仅为了光耀门楣,还为开拓眼界学理明事。

  身边的人都在劝何顾笙把孩子扔了,甚至对他的孩子抱有异样的目光,避之如蛇蝎。

  可他知道,每个孩子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所以,无论他们的到来是在父母的期许中还是意料之中,既然把他生下来了,作为父母理应好好的善待他。

  何顾笙想,他人弃之如敝履,作为父亲,他便视他如珍宝,定不辜负他来到这个世界走一遭。

  在一次何顾笙发现自家媳妇要对孩子下毒手时,怒火攻心打了媳妇一巴掌,他媳妇可是有点背景的,无论是她还是孩子外家都容不下这么一个被人视为鬼怪的孩子。

  在岳父岳母的逼迫下,何顾笙顺势与媳妇和离了,他知道岳家在府城算是有权有势之人,一旦和离,他们断不会放过他,无法,何顾笙提前做了准备,变卖了八成的家产,剩下的那两成不过是几座山头,他将银子地契全部带在身上,将父母孩子一起带离府城回了老家,安置好父母后,便开始了带着孩子四处寻医之路,几年入不敷出的日子,他身上的银子早花光了。

  这几年,他变卖八成家产带着孩子从南走到北,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就为让孩子做一个正常人,可惜看了那么多大夫,大家伙都看不出孩子是个啥问题。

  何顾笙不是没想过去京城,可京城那些医术高超的大夫,大多都被上层家族拉拢了去,他一个底层人物如何能见到人,连条门路都没有,更不用说请人出手了。

  直到走到沂平府,县城里都在流传清陵县的孟大夫医术了得,得知他带子求医便建议他往清陵县这边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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