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的确不错,以后咱们公司办活动,也可以采购这家的。”郑子瑜在查氏传媒公关部工作,负责对外接待。
“是啊是啊,有用过的,就是这个公司代理的东西都比较高档,只有预算够的时候才考虑。那都是新西兰的苹果,这公司的比别人家贵几倍,不过也确实好吃,咬一口脆的跟嘴里放鞭炮似的——”
查客醒听他连珠炮似的说话有点头疼,但还是维持着和煦的微笑,还给郑子瑜倒了一杯茶,“其实我一直觉得,咱们集团的招待预算可以提一提,包括给员工发福利……”
“谢谢二哥。对对对,我也这么想,超市的水果有的是,员工自己就可以买,那咱们发福利就发点好的,平时吃不到的。二哥你既然提了,我节后和办公室说一声!再说这老总真的够义气,今天要不是他,我就光荣负伤了。”
曾玫听到这儿,关切的问:“怎么了?”
“我不是去机场了吗?卸货的时候一个吊机出问题,那金枪鱼掉下来差点砸倒我,要不是那老总帮我挡了一下——”
查客醒倏然站了起来,“那老总叫什么?!”
那公司,也有几个合伙人的。
“哎,跟我本家,也姓郑——”
郑姚……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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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客醒带着一些慰问品,来到郑姚家楼下。没错,就是他当年偷护照跳楼那个小区那栋楼那间房。十年了,按理说物是人非,怎么偏偏跟郑姚有关的一切,处处都留着过去的痕迹呢?
走楼梯上了三楼,按门铃,里面传来脚步声,没有问是谁门就被打开了,郑姚伸出一只手,发现来人是查客醒后,脸上的期待转变成错愕。
“你在等谁?”查客醒抿了抿嘴唇,突然觉得自己不请自来非常不妥。
“叮——”电梯门开了,在查客醒立刻提起探望病人的友好微笑时,一道男声响起:“郑先生是吧,您的外卖。”
“谢谢。”郑姚接过一大包食物,冲查客醒玩味的一笑:“等串儿。”
“……”
“进不进?不进快滚,今天可是迎财神的日子,别在门口挡我财运。”
上次在车里,两人虽然没有争吵,但也算不欢而散,不过他们重新联系以来几次接触就没“欢”过,所以这次见面也没什么尴尬的。
查客醒换上拖鞋进了客厅。郑姚这套房子地段不错,在京市算是中档小区,面积一百平方左右,毕竟是十多年的房子了,格局比较陈旧,大客厅小卧室,与当年一致没有动,家具换了新,布置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听说你受伤了,怎么样了?”
“你那个很吵的表弟说的吧?要不是他天天电话骚扰我说海鲜是送给舅爷爷的,一定要确保新鲜,飞机落地就要提货,我也不能去机场,妈的你们查家各个都是扫把星!”郑姚没去餐厅,直接往沙发边上的茶几上摆外卖盒。
“他不姓查,姓郑。”查客醒走到他身边,郑姚穿着大T恤和短裤,弯腰时脊背中间微微隆起一条,他伸出手,想碰没碰,“砸到后背了?去看医生了吗?让我看看——”
“这也算伤?别大惊小怪的。”郑姚挥手把查客醒那犹犹豫豫的胳膊扒拉开了。
查客醒环视房间一圈,又问:“梁叔叔不在吗?”
“他早就回US了,我现在自己住。”说着,把一盆新鲜脆嫩的车厘子拿起来塞到查客醒手里,“尝尝,我妈种的。”
“阿姨还在智利啊?”
“嗯,她跟我说海运的车厘子越发卖不上好价钱,让我给她找高端销路,一来二去的就做上这行了。”
说话的功夫,各种烤串辣炒已经摆满了茶几,种类繁多,没有主食。
“我去给你做点饭吧!”查客醒把短款薄羽绒服外套脱了下来。他从家里过来的,自然没穿大衣西装领带三件套,不过里面还是穿的衬衫,领口只少系了一颗扣子。
郑姚漂亮的眉毛挑了挑:“少爷你会做饭啊?”
“我在伦敦留学。”
过时的网络笑话成功把郑姚逗笑了。
“你现在是博士了吗?”
“硕士。”他原本是计划六年本博连读的,不过没能如愿。
查客醒把衬衫袖子挽起来,他来之前,特地把手腕上的纱布拆下去了。他手艺算不得好,但一些基本的饭菜还是会做,这时候煮米饭就太慢了,他盛了几勺面粉,加水,打三个鸡蛋,放了点葱花和调味料,搅匀,起锅喷油,不出十分钟,就做出了十几张薄薄的鸡蛋饼。
郑姚一直靠在厨房门口静静看着,等他做完饼,刷锅洗手的时候,才靠了过去。
“你长高了,有我高了吗?”
郑姚十八岁时就快到185,查客醒那时比他矮个三四公分,成长期两人都继续长高,查客醒长的多一点,现在两人差不多高。
郑姚站在他身后比了比,没比出差距,干脆张开手臂从查客醒的腋下穿过去,直接抱了个满怀,两具成熟的男性身躯紧紧的贴在一起。
查客醒洗手的动作顿了一下,没挣扎。
郑姚把下巴垫在他肩膀上,对着他耳朵吹气:“看不出来,身材不错啊,有胸肌啊!”说着,环在他身前的双手,迅速上移,非常“哥俩好”的抓了抓他的胸口。
这下查客醒必须得挣扎了,再不挣扎他该起反应了。
作者有话说:
查客醒:硕士
郑姚:高中毕业(初中文化)
第10章 ,醒入姚口
郑姚也不勉强,干脆放开了他,看着他发红得耳朵和紧绷的嘴角,摇头叹气:“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些年,你到底在闹什么别扭。”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去吃饭吧!”查客醒根本不觉得,郑姚有“想”过,他习以为常如呼吸空气的事情,他怎么会去想是不是有问题呢?
郑姚点了一大盒麻辣小龙虾,查客醒平时不太吃这些,他的舌头对一切重油重盐重辣重甜重口味都“敏感”,他连咖啡和茶都不怎么喝,他就喝白开水。
郑姚盘腿坐在地上,戴着手套扒了几颗虾肉,说:“我记得你不爱吃,冰箱里有金枪鱼,你去切一下?”
“不用,我不饿,吃完饭过来的。”
“那你给我扒!”郑姚索性把手套摘了,乐得当甩手掌柜。
于是查客醒重操旧业,像十年前一样当起郑姚的扒虾小弟。其实他现在心情很好,他为郑姚记得他的口味感到开心,比郑姚记着和他床上那点事还开心。
他是郑姚第一个男人,大概率也是唯一一个“那个”过他的男人,郑姚“念念不忘”很正常,但口味这种小事,多年不联系还能记得,说明郑姚的确在意过他,现在也有些重视他。
他爱吃什么,他父母其实都不太了解,他不是一个“挑食”的人,家里做什么他吃什么,只是爱吃的多吃,不爱吃的少吃罢了。
当年出去混吃烧烤时也是一样,他那时把半夜撸串当成做不良少年的必修课,从没拒绝食用,但郑姚这个对生活细节不太留心的人,还是注意到并记到了现在。
他又想起十年前他跳楼受伤的时候,郑姚把他照顾的乱七八糟的那段时光,那是他们真正“亲密”起来的开端。
他有时觉得自己很了解郑姚,他自由、热烈、爱憎分明,像永远盛开的花和永不落山的太阳;但又不太了解郑姚,他好像很记仇,又好像有健忘症,就像那天他们几乎要在车上开始却被自己扫兴的拒绝,今天他还可以毫无芥蒂的贴上来,环抱着他,好像他们是最亲密的爱人……
“你怎么扒虾还把脸扒红了?又没让你扒裤子?”
郑姚的声音唤醒了查客醒,他一看,自己在完全走神的情况下,居然靠肌肉记忆扒了大半盆小龙虾,在郑姚面前堆起了虾肉小山。
十年没扒,业务水平也没有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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