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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文渣攻变成O后万人迷了(66)

作者:新琴不及 时间:2025-07-22 12:33:04 标签:都市 豪门世家 成长 ABO 万人迷

  我被迫从家人搭建的象牙塔中走出,向这个残酷的世界妥协,将面包放在梦想之前。

  如果没有遇到陆绪,我现在大概会在某个公司做艺术设计,又或是勉强坚持梦想做自由职业者,靠接稿维持生计。

  所以当他降临的时候,我发觉童话中代表着解救与爱情的王子确实是存在的。

  初见是3月21日,下午大约三点。湖边的柳树初初生出新叶,在春风中晃荡着。

  天空是温和的灰蓝色,微微有些云,阳光不是特别强,斜斜地洒在长椅和湖面上,泛着碎金的光。

  我坐在湖边的长椅上,一边随手涂画一边想心事,打发无聊的下午。

  想不注意到陆绪其实很难,他的穿着和气质不像是会在校园中闲逛的人,而是应该在某间高档餐厅用餐,又或是在宽阔的顶层办公室里签署文件。

  我很好奇的用余光看他,希望他快些路过我的面前,好让我观察他的背影。

  他走过我的长椅,脚步却在我面前停住。

  我忍住没有抬头,看着他干净的皮鞋鞋尖。

  “同学。”温和的男声响起来。

  我抬起头。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他看起来很年轻,应该只长我三五岁,松木棕的竖纹衬衫外套着一件黑色大衣,挺括得几乎没有褶皱,身形瘦高,头发梳得整齐,面容标准地英俊着,让他看起来很昂贵。

  身上浅淡的alpha信息素并不具有侵略性,非常特别,柔和又温暖,让人想到阳光和甜蜜。我想任何一个omega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会喜欢这样的气味。

  我最喜欢他的眼睛,瞳仁很黑,眼尾平拉之后微微向下,双眼皮宽且深,再往上是眉骨的阴影,再深邃一些就会显得不好接近,仅仅是看着我就让我生出一种被专注地注视,被装到心里的错觉。

  这样的错觉让我觉得有些冒昧。

  然后他笑了,右脸出现了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可亲又可爱,问我:“你在画画吗?”

  我有些想把我的乱涂乱画藏起来,不想给他留下一个“画画不好看”的坏印象,犹豫之间,我一时没有说话。

  他没看出我内心的挣扎,体面地向后退了半步:“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我的心跳快起来,有些紧张地回答他,“您要看吗?不过我画的不是很认真,可能不太好看……”

  他又觉得很有趣似的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不会,很好看。”

  陆绪是会一种魔法的,当他的眼睛注视着你时,无论说出的话多么荒谬,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相信,相信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人。

  从与他对视的第一秒开始,我就中了他的魔法。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在他离开后,我盯着他的背影许久,从发顶到鞋跟,直到他消失在柳树分拂的湖边绿道尽头。

  真想他再看看我啊。我想。想要珍藏他的眼睛,春风一样让心融化的目光。这样一个人,在我的前半生从未见过的人,还会在遇见吗?这学校里有这么多人,他为什么偏偏与我搭话呢?

  也许是童话故事的开始,我遇见了由上天定下的,我的王子,所以才会在第一次对视就产生无可救药的期待与幻想。

  我像个卑鄙的小人,搜遍了整个网络,拼凑他的生活。

  甚至在校园论坛的小角落找到了用首字母代替的帖子,找到了他过去感情生活的唯一痕迹,说他为了高中喜欢的人修了西方艺术鉴赏,因多次在课上睡着被挂。我的心沉了一下,从帖子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了他喜欢的人。

  一个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人。

  看起来漂亮、高傲又矜持,显得和他一样昂贵,眉眼轮廓之间带着几分我说不出的熟悉感,比我更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公主。

  他喜欢这样的人吗?

  我并不纯良也不温柔,和童话里的公主一点也不一样,事实上大概是恶毒的配角,削足踏进硌脚的水晶鞋,蒙骗了王子,获得了并不属于自己的幸福。

  一周后,他第一次约我,我以忙碌为理由拒绝了他。

  他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纠结了许久,思考什么时间能给他留下最好的印象,既不显得随便而着急,又不会显得冷漠。

  十天以后,三月的最后一天,我接受了他的邀约。

  我起得很早,面对镜子的时候,第一次产生了焦虑的情绪。

  我长得不算丑,很多时候也是能被称为好看的。过去我在外貌上花费的时间并不算多,在面对因此而蜂拥的爱慕时,甚至暗自希望自己平凡一些。

  但在看见他过去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再好看一点,最好显而易见地比那个人更好看。

  我在衣柜前纠结了很久,挑中了最近新买的,我很喜欢的薄荷绿毛衣。

  整理完自己以后,我推开七楼的窗户,春天的风带着轻微的暖意,吹动米色的窗帘,我注视着树荫中的车道,开始我的等待。

  手机震动起来,我学习高傲和矜持,在心中读秒。

  一、二、三——到二十九。

  一早上的期待成功拉长了二十九秒,在挂断之前,我接通了电话。

  我默念他的名字,陆绪,陆绪,陆绪。

  “早上好,陆先生。”

  我得到了一块草莓挞。

  和甜腻的香气一起降临的,还有魔法与美梦幻化出的爱情。

  我愿意扮演公主。

  我愿意用等待和苦难换取爱情的拯救。

  因为故事的最后,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第49章 

  我努力适应不合脚的水晶鞋。

  按照陆绪的喜好, 我开始蓄发,纹上他喜欢的玫瑰花, 学习矜持的微笑,逐渐明白了熟悉感的来源。

  我安慰自己,人总会喜欢同一个类型的人,能让他多喜欢我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

  若是命运无法给予我原初的偏爱,那我愿意靠模仿靠磨合,靠一遍遍小心翼翼的迎合, 成为他愿意看、愿意留、愿意触碰的模样。

  搬进陆绪家的前一个晚上,我正在整理衣柜的时候,门铃响了。

  我从猫眼向外看, 看见两个高个男性,看起来都像是alpha, 所以有些不敢开门,先隔着门问“是谁”。

  个子更高的那个人开口了, 温声说:“我是陆绪的哥哥。”

  我犹豫片刻,还是打开了门。

  站在后面的那位男人看起来像是助理,礼貌地低头,给我递了一张名片。

  自称陆绪哥哥的人用不太友善的目光打量了我片刻,微笑了一下, 弧度是虚伪的温和,叫我“洛先生”。

  他长得和陆绪不太像,但是神色偶有一些类似, 不过没有我喜欢的眼睛, 笑起来的感觉也完全不同, 明明是温润的脸, 却给我一种阴冷的压迫感。

  我看了名片以后相信了他的身份,请他进屋。

  他站在门口没有动,神色中隐隐带着高傲和不屑,抬手指挥助理给我递了一个文件袋。

  幻化出的美梦碎了。

  陆绪不喜欢我,所以他在摩天轮上拒绝了我的吻。

  我不要再喜欢他了。

  第二天陆绪没有来,他的助理带着人来接我。这是一个看起来规整到毫无特点,机器一般精准的beta,陆绪对他万分信赖,把我的事情像工作一样全权交给他。

  我知道,后来的很多时候,送给我的礼物都并非陆绪亲自挑选,给我的“惊喜”事实上也是他助理的安排。

  他们说,收获了除了爱情之外的几乎所有也能算是一个好结局。

  我即将得到我过去无法触及的东西。

  但是不合脚的水晶鞋每时每刻都咯着我,同时给予疼痛与清醒。

  每当我见到陆绪的时候,我都在想,凭什么呢?

  凭什么这样一个人会有一张这样的脸,一双这样的眼睛,轻而易举让我沦陷,让我必须一遍一遍地这样告诉自己,告诉自己他不爱我,他在骗我。

  他随时会把我抛开。

  怀揣着这样的信念,我在他身边待了五年。

  该轮到我谢幕的那天,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清点了所有想带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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