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声用力咬住了下唇。
他真不该哭出来。
他想。
这太丢脸了。
他一点都不想时隔多年再见面,自己却是如此狼狈的模样。
叶秋声也是有尊严的。
叶秋声是从乡野间被众星捧起的月亮,这世上或许有美而不自知的美人,却没有聪明而不自知的聪明人。
聪明和愚钝中间横着巨大而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些愚蠢的人总是一眼就能被看透。
叶秋声自信于自己看穿所有人想法的能力,以为自己永远都能掌握一切。他总是能气定神闲地笑着凑到别人面前,是因为从没有事情能超出他的预料,无论是秦渭还是梁景,就算一开始不喜欢他,但只要他喜欢,他就永远都能让自己得到他想要的。
他知道自己不会输,不会失败,无论什么事情,都能如愿以偿,于是从不在意别人的想法,也无畏于他人的眼光,我行我素地任性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死皮赖脸地靠近自己想靠近的人。
曾经他以为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除了他,其他人都是蠢货,是笨蛋。
村里的孩子很笨,玩游戏总是输给他,输了就要哭,要把他推倒,要丢他石子。
可叶秋声一点都不生气,他被推倒在地上,手掌很痛的时候,也能言笑晏晏地望着他们,看这一群恼羞成怒的笨蛋。
等他们再来找他,叶秋声却不想跟他们玩了。
他才不跟笨蛋玩。
他也不跟丑东西玩。
叶秋声只喜欢好看又聪明的存在。
像他自己一样的。
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这样顺风顺水,被所有人围绕着,簇拥着捧起来。
曾经的他那么自傲于天分,得意洋洋的夸下海口,认定自己将来一定会有一番不凡的成就。
还说……还说会赚到大钱,买到大房子,可以养爷爷和小哥他们……
然而事实和他想的完全不同。
当他走出小石村,去面对更广阔的天地,才发现人心远比他想象得复杂,并不是他看破一切,就能掌控一切。
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他或许才是那个全世界一顶一的笨蛋,一直以来其他人都只是在配合他演戏,看他像是舞台上的跳梁小丑一样表演自命不凡,其实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天分,也从没掌握过什么,他只是目光短浅地把自己拥有的平常的东西,当成了多稀罕的宝贝。
现在他不好看了,也不聪明了,他失去了天赋,失去了前途,他什么都没有了。
从恃才傲物的天上月,沦落成了一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平庸之辈,从世界上最厉害的天才,变成世界上最糟糕的蠢材!
他现在……他现在还染上了怪癖,成了变态……
叶秋声想着想着,更伤心了,哭得更厉害。
他怎么能以现在这幅样子出现在秦渭的面前?
他根本就不想让任何曾经认识的人,看见他现在的样子。
“所以、所以都说了让你回美国去呜……”
秦渭不懂,秦渭是笨蛋。
他怎么就看不明白?怎么就理解不透?
那些一顶一的聪明人,也是世界上最会装傻充愣的人!
他就不该让叶秋声觉得他能被他拿捏住,叫他放肆地时不时靠近一下,再又抽离,就这么折磨着他,远远扯着根线拴到秦渭脖子上,把线头握在自己手里,不想和他相认,不想叫人怜悯,不想丢了脸面和自尊,又舍不得真的用决绝地方式把赶他走。
万一秦渭真走了,叶秋声又难受得很。
他只是坏心眼地贪恋着他对他的温柔和放纵,既不肯抓住,又不肯放手。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
他要自揭伤疤,要让他知道他认识的那个叶秋声,早就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从翠嫩欲滴的小树苗,长成了一个歪七扭八的歪脖子树!
他没能按照约定好的好好长大,没能成为所有人期待中的人,反而成了一个熟悉的人认都认不出来,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的人。
叶秋声一直不舍得下的狠心,今天总算借着那股火气,决定孤注一掷,他要放手了,他不再这么抓着他不放了。
可是……
叶秋声抓着秦渭贴在脸上的手,感受着贴靠在脸颊上炙热的温度,忍耐又放肆地哭起来。
可是他怎么还不走呢?
他怎么还要来哄他,还亲了他呢?
“秦渭……你是混蛋……”
秦渭抱着他:“我是混蛋。”
他怎么这样啊?
叶秋声泪眼朦胧,哭得更惨地质问:“你怎么能承认自己是混蛋?”
秦渭拨弄了下他长得遮眼的门帘,光线渗进来,叶秋声瑟缩着躲避,抬起手想挡,最后却还是被秦渭拨开了头发,露出一双盈满泪光,点漆似的眸子。
红通通的,眼圈哭肿了,又长又浓密的睫毛湿漉漉地沾成一片,看起来可怜极了。
秦渭碰了碰他的睫毛,心疼却又忍不住冒出惊叹。
“连睫毛都是浅色的……”秦渭看得出了神,口中轻喃:“秋声,好漂亮啊。”
或许是从小不爱吃饭,营养不好的缘故,也或许是遗传,叶秋声的毛发全都是浅浅的棕色,瞳仁也浅,焦褐色的,这让他整个人都像是一块融化的太妃糖,在日光下总是从头到脚散发着柔和的光,自带打光和滤镜一样。
秦渭没见识。
很小的时候以为他这样的,是山里的精怪化了人的特征。
现在知道不是了,世界上有很多浅发色瞳色的人。
可他走遍美国,都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的颜色。
也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漂亮的人。
人的审美和取向,大概会永远定格在生命里第一次感受到惊艳的那一秒,此后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逐。
听见那声纯粹的感慨,叶秋声又咬住了唇,眼中再次浮现出湿意。
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夸过他了。
“我是混蛋。”秦渭看着他,不打半点折扣,认真地说。
叶秋声不会知道,秦老五教会了他人要有信仰,而秦渭很长一段时间把叶秋声当作这个支撑他度过重重苦难的信仰。
然而他却不知何时对自己的信仰生出了绮念。
如果一个基督徒对上帝萌生了独占的念头,并为之付出了行动……
这怎么不是天底下最肮脏恶劣的混蛋呢?
秦渭手掌搭着眼前对他毫不设防的人的后腰,将之一手掌控在手心里。
而对方并没有反抗。
一无所觉地,亲近地依偎着他。
“秋声,你刚刚说的话,是真的吗?”
叶秋声抽噎了下,“哪个?”
“说让我每天拉你的手,”秦渭另一只手半轻不重地捏着他的后颈,“还算数吗?”
顿了下,又向他确认:“你知道对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吧。”
叶秋声又抽噎了声。
完了。
刚才一时怒意上头,才鼓起勇气打算袒露出一切把秦渭吓跑。
现在被这么一折腾,怒气消散,勇气也没了,自己那恐怖的毛病,叶秋声又开始觉得难以启齿起来。
秦渭看他目光躲闪,以为他还在乎魏彬那事,手掌钳着他的两颊,将之掰正回来,凑近,眼睛眯了起来,要笑不笑的样子。
“秋声,你那么聪明,我不信你不知道,我喜欢的究竟是谁。”
他弄这一出,不就是生气了,吃醋了,要听他的保证?
叶秋声竟然会吃他的醋。
秦渭忍不住想笑。
他吃他的醋呢。
“我不喜欢魏彬,我来这就是为了你,我喜欢你。”
叶秋声用力吞了下口水,为他接下来即将脱口而出的问话,紧张到心肝都在颤。
果不其然。
秦渭温声问他:“你为什么想让我每天拉你的手,秋声,你是不是也是喜欢我的?”
因为、因为生病了……很难受……
小哥最包容他,他知道,就算他无理取闹地逮着他索要了超出关系的东西,他也会纵着他,会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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