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的人没人能还回答这个问题。
但好在庄稷今天似乎心情很好,也没有任何计较,而是继续道:“可其实不是的,我希望我的玫瑰能够在阳光下爱我,而不是被暴风雨打的凋零败落后,不得已的选择我。”
庄稷说:“当爱不是唯一命题,你就必须一次又一次的确认,你爱的人是不是爱你。”
做新闻的人似乎天生就能听懂话语背后的故事,因此也听懂了庄稷没有明说的话:“您的意思是……”
“不重要了。”
庄稷打断了他,“重要的是,我爱的人也依然爱我。”
很多记者发现,从发布会开始的时候庄稷就拿着手机不断地看时间。
直到现在,他终于从座位上起身。
比起之前对于记者和媒体的冷淡,今天的庄稷显得格外温和而耐心:“感谢各位百忙之中的莅临,在这场记者会的最后,我想向大家介绍我的爱人。”
“之前其实媒体也有刊登过他和费修齐的一些绯闻,但我想说那些都是误解。他很爱我,我也很爱他。”
庄稷温声道,“只是之前的一些原因我们一直没有公开,今天……”
在安静的会场上。
庄稷放在桌上的手机陡然响起来,像是一种奇怪的死亡宣告,又像是末日的鸣笛声。
无论是金融记者还是娱乐狗仔都对费修齐这个名字毫不陌生,此时被庄稷重新提起,几乎在场所有人都在心里飞速过了一遍庄稷即将要说的人是谁——
也包括现场的粉丝。
都说粉丝往往比对家更关注自己蒸煮的恋情,此时庄稷话语一出,再联系之前的传言和费修齐三个字,很多粉丝顷刻间猜到一个名字。
但那是他们格外不愿意承认的名字。
那个名字低俗,私生活混乱,毫无名气,唱歌跳舞演技每一个能拿得出手。
唯独一张脸生得格外漂亮。
摄像机的镜头记录到了庄稷在看到来电人姓名一瞬间时神情的变化。
在后来的很多年——这个镜头都拥有自己特别的称呼:挚爱。
也是这段视频让很多粉丝成人了,在远离演技,身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的时候,庄稷也会拥有这样热烈,专注,满怀憧憬的神情。
所有的棱角和高高在上的矜持似乎在一瞬间从他的骨血里退了出去,只剩下期待和欣喜,全然的柔软。
当庄稷接起电话的那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在想。
他一定很爱电话对面的那个人。
而鹿汀朝不知道。
他只知道再不打电话恐怕就要出现离谱的事故了,只下意识在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伸手逃避的立刻关了车里的屏幕。
然后在庄稷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的时候,轻轻愣了一下。
庄稷的声音里带着温柔,带着低哄,又带着年少时空气里青草香和朝阳的热量。
问。
“等急了?”
在曾经很多次很多次鹿汀朝犯了错去庄稷班门口找他的时候,如果鹿汀朝是哭着去的,庄稷也会问他这句话。
原来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鹿汀朝突然觉得恍然。
他下意识向后看了坐在车后座的鹿兜兜一眼,然后轻轻的念:“庄稷哥哥。”
庄稷:“嗯。”
庄稷的语调是鹿汀朝很久没有听过的飞扬:“我这边就快结束了,现在过来接你好不好?想坐哪辆车,以前那套房子你不喜欢我们就不回去了。带你去看看鹿家……”
“庄稷哥哥,我骗你的。”
鹿汀朝细声说。
电话那边的声音突然空了。
庄稷像是愣了半晌,才道:“朝朝?”
鹿汀朝觉得自己其实有点难过,但似乎也没有特别难过。
约莫是坏事做的太多,所以已经彻底坏掉了。
鹿汀朝有些愧疚的垂下脑袋,于是一滴泪就顺着眼眶滚在了他放平抓着衣服的手背上。
接着是两滴,三滴。
鹿汀朝委屈的吸了一下鼻子。
便听电话那边的庄稷慌了神色:“别哭!朝朝,不要哭。是不是谁要带你走,庄稷哥哥去找你好不好?你在哪里,乖,朝朝,你在哪里?!”
鹿汀朝摇摇头。
他向窗外望去,隔着早餐摊前大爷大妈的层层阻拦,他隐约看到正在排队给他买蟹粉小笼的费修齐的身影。
“庄稷哥哥。”
鹿汀朝抹掉了眼泪,但语气还是抽噎,“如果你早一点问我,我就会跟你说,我不是那么想要鹿家回来,我好喜欢你,想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庄稷一怔,像是瞬间僵在原地。
半晌:“……那现在呢?朝朝,现在……”
鹿汀朝轻声道:“现在我不喜欢你了,庄稷。”
连最后一滴眼泪都擦干净。
鹿汀朝看到费修齐终于买好了小笼包,穿过拥挤的大爷大妈,在豆浆摊子旁边停下来,熟练的刷码付款。
“庄稷,我要走了。”
鹿汀朝浅浅的叹了口气,“就算姜家害了我们家,我也不懂,庄稷,你就算把鹿氏还给我,我也撑不起来。”
现场的所有媒体记者只看到庄稷陡然惨白的脸色。
像是瞬间被抽空了所有气力。
也像是竭尽全力的将领在即将胜利的前一刻收到战败的消息。
林城和坐在他另一旁的经纪人神色竟比庄稷还要慌乱,他们仓促的移开麦克风,又立刻宣布发布会到此结束请立刻离开。
然而谁会在这种时候离开。
庄稷突然跌回椅子上,如果仔细看,似乎他连薄唇都在颤抖:“……那你要去哪里?”
“我不想告诉你。”
鹿汀朝说。
过了一会儿,大概觉得自己这个回答太过于冷酷无情。
鹿汀朝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庄稷哥哥,刚才你的发布会我看过了……我想跟你说,我真的爱过你。”
这句放在最后的话就像是一把穿心的剑,刺穿了庄稷能够在现场勉强维持的最后一点血肉。
在最好的会议发布厅,在最拥挤的人流和最闪耀的灯光里。
庄稷突然发现。
原来北城的初秋也能让人冻入骨髓。
庄稷握着手机的指骨显出中狰狞的青白色,语气却是小心翼翼的:“鹿汀朝,我没有喜欢过姜容,从来没有。”
鹿汀朝点点头:“嗯。”
庄稷:“我爱你。”
鹿汀朝:“我知道。”
庄稷:“……不能留下来吗?”
鹿汀朝向路边看去,买好了豆浆的费修齐正从马路边走过来。
大抵对上了鹿汀朝的视线,费修齐远远招了招手。
这里没有粉丝,没有人发现。
和这里所有的人一样,他们是最普通最寻常的两个人。
“不能了,我好累,庄稷哥哥。”
鹿汀朝突然道,“你有看到我和费修齐的新闻吗?”
原来连最后一丝血液都冰冷的时候,人是能够保持呼吸的。
庄稷连每一个字都是小心的:“我知道,朝朝,没关系,我不在意,我去接你,我们回家好不好?”
“可是我以前好介意。”
鹿汀朝轻轻叹了口气,“庄稷哥哥,看来我和你不一样,我原来其实根本原谅不了你。”
鹿汀朝拿开了电话:“庄稷,我讨厌你。”
曾经过去的七年在这一刻似乎成了一卷慢慢长轴,在两人之间连带着每一分每一秒残忍的缓缓铺开。
鹿汀朝细声的说:“我讨厌你不问过我的意见就想替我报仇,让我每一天都过得不开心。讨厌你拍戏的时候不陪着我,让我一个人在家里。”
“讨厌你让我一个人在港城生鹿兜兜,那时候好辛苦。”
鹿汀朝的声音越来越小,像是种古代最后才派上场的凌迟,一刀一刀刮干净庄稷的血脉皮肉。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