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黎风闲抱起叶筝,绕过工作台,向大门走,“没有下次了。”
“你不是说只要我开心,想做什么都可以吗?”头埋在黎风闲肩窝,叶筝小声哼笑,“怎么说话不算数?”
“这件事除外。”黎风闲说。
门还关着,叶筝拧开房门,一扇金黄色的辉光倾了进来。眼睛还未从黑暗的环境中适应过来,叶筝偏了偏头,闭上眼,几秒钟过去,他后背着陆,抵上柔软的床单,脸上还有一点黏糊的触感,叶筝想抬手去擦,被黎风闲拦住了,“我去拿条毛巾过来。”
黎风闲去浴室洗了条毛巾出来,调亮床头灯,一点点给叶筝擦干净脸,和暖的热气往上一熨,他的面庞很快就有了血色。毛巾扔回水池里,黎风闲打开水龙头,洗手,回来时还是坐到床边,拇指轻抚过叶筝的双唇,“嘴张开我看看。”
“干什么?”
“听话。”
于是叶筝便听话了,嘴顺从地张开。黎风闲手指伸进去,压住叶筝的舌根,片晌,他说:“有一点红。”指节退出来,用纸巾抹掉上面的水渍,黎风闲扳正叶筝想要转到一边去的脸,“下次不要这么做了。”
“看我心情吧。”叶筝抓住黎风闲的手,齿尖在他无名指上咬了咬,留下一圈牙印,“不是你说的么,只要我开心。”
黎风闲无言许久,似乎是在思索该当如何跟叶筝解释这件事,他开心固然是好,但也不能过分地罔顾自己。没等黎风闲想好怎么开口,叶筝头挪过了一点,枕在黎风闲腿上,灯色化水一样融进他的双眼,“如果你不想这样,那我们定一个规矩好不好?”
“什么规矩?”黎风闲问。
“不能只顾对方开不开心,自己的情绪也一样重要。”
黎风闲想了想,确认这不会损害到叶筝的利益,再点头,答应下来,“好。”
“拉钩?”叶筝向他举起尾指。
“拉钩。”
两根尾指锁钩一样勾到一起。
·
晚上,叶筝又被黎风闲喂饱了胃,三菜一汤,熬的是清补的瘦肉汤,黎风闲照着食谱做,像是把投喂叶筝当成一件很使命感的事情。
叶筝喜欢喝汤,所以黎风闲保存了很多款汤水的做法,时不时研究一下,再备好几款煲汤常用的材料,以便不时之需。
吃完饭,叶筝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打游戏,结算界面刚弹出来,他就收到一条微信消息。
祁悦:师兄,我转了你一笔钱,你记得查收一下!
紧跟着,祁悦又发来两张电子门票,是一齣舞台剧,名字叫《夜雨下的蓝色灯笼》,演出地点在中心大会堂,门票标记的位置处于二楼包间,隐私度非常好。
祁悦:如果师兄有空的话可以带朋友一起来!
祁悦:这是我第一次演舞台剧,如果你能来就最好了,来不了也没关系。
祁悦:我还是想亲口再和你说一次谢谢,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到现在都还在星航……
祁悦:总之,钱我一定会还给你!
背上忽然披来一件外套,然后是另一个人紧热的环抱,黎风闲从后抱住叶筝,呼吸濡润地落在他的颈弯,“祁悦。”他念出叶筝手机上的备注,“需要我回避吗?”
“不用。”叶筝放松身体向后靠,点开祁悦发过来的电子门票,放大给黎风闲看,“下周日晚上八点,你有没有时间?”
“你想去看?”
“反正没事做……而且这个题材好像挺有意思,悬疑类。”
“那就一起去。”黎风闲说,“她正好给你发了两张门票。”
叶筝侧过脸,亲了下黎风闲,还是说:“祁悦以前是星航的艺人,我在公司见过她一次,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就借钱给她,帮她解约了。”
“我知道。”黎风闲听懂了他的暗示,没有追问“一些事”到底是指什么,“我在姚知渝的生日宴上见过她。”
“所以你知道是我帮她解的约?”叶筝眉毛轻微地挑了下。
黎风闲闷了一声,“姚知渝能查到。”
心里都明白祁悦遭遇了什么,后续的事情,他们不再多作议论。叶筝拉过黎风闲的手,揣到他腰间,“其实这次想去看舞台剧,和祁悦没有任何关系,换谁来演都一样。”他停了一瞬,再说,“我只是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不然一个人待着很容易乱想,总觉得电影的事还没完结。”
“我陪你。”黎风闲搂紧他,“你白天不想自己在家,可以跟我一起去闲庭。”
“白天我得去studio写歌。”叶筝捏住黎风闲的指尖,缓悠地把玩着,“钱还是要赚的,总不能真等你来养我。”
“我养得起。”黎风闲说。
“知道了知道了。”叶筝转过身,双手托住黎风闲的脸,笑道:“我妈要是知道我在家当米虫,肯定会一巴掌扇过来。”说到这里,他像是想到什么,头微微仰起,很专注地看着黎风闲,“下个月……你陪我回家好不好?”
“你想回去随时都可以回。”
“不是这边的家。”叶筝说,“是去见见我妈和我姐。”
第121章 直播
转天清早,叶筝在闹铃响前醒了过来,拿起手机一看,六点三十分,还能再躺半个小时。
手机放回床头柜上充电,叶筝缩回被窝里,轻轻转了个身,和黎风闲面与面,手横到他腰上,脸靠过去,闻到一阵淡暖的香气,和他自己身上的一样,来自某款相同的沐浴露。
人睡着的时候怎么可以这么安静、这么的毫无防备。明明展露着弱点,一呼一吸却有牵绊另一人的力量,仿佛要叶筝再贴近点,去感受他的心跳。
一个阖眼就能吻上的距离,叶筝忽然停住了,他不想吵醒黎风闲。正要退开,一条手臂伸过来,托住他的臀|部,往上一捧,两个人的下|身紧紧贴合到一起。
“你怎么学坏了?”大抵刚醒,叶筝声音还有些哑,“装睡。”
“没装。”黎风闲手向下,“确实是刚醒。”
在床上胡闹了一会儿,叶筝掀开被子,抽过纸巾擦手,“等会儿我要去录音室写歌,”他说,“晚上我来接你下班?”
“好。”
洗漱完,叶筝戴了条羊毛围巾,半张脸都被遮住,头发低低地束着,全身被衣物包裹得很柔软。黎风闲把他送到门口,替他理好外套领子,然后揪住衣领,吻上他的额头,叮嘱他,“路上小心。”
“你也是。”
保险起见,叶筝开的还是姚知渝那辆车,省得又被狗仔拍。作为交换条件,他将车库里的所有车都借给姚知渝,爱怎么开怎么开,总不能让姚知渝平白无故干吃亏。
到达录音室的时候,已经快九点钟了。
录音室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光头,脸侧有一道疤,坐在混音台前玩手机,二郎腿翘得老高,手上一大串镯子和挂链。屋内音响被老板接来玩俄罗斯方块了,嘀嘀嘟嘟的游戏声好不欢腾。
叶筝在门后站了一阵,等游戏失败的音乐响起,再抬手敲门。
听到声音,老板动作微顿,转过椅子,一张满是戾气的脸对上叶筝。
叶筝拉下口罩进门,大衣解开两粒扣子,就在这时,老板起身,像是再也憋不住那样,展开一个笑,“你头发怎么长了这么多?差点没认出来。”他摸过口袋里的钥匙,抛给叶筝,“这是大门钥匙,电脑密码什么的,你应该都知道。”
“嗯。”叶筝收好钥匙,将带来的早餐放桌子上,“冰美式,牛油果吐司,一个水煮蛋。”
“给我买的?”老板搓着手上前,似乎有些受宠若惊。
叶筝眉梢轻挑,“怎么?你换口味了?”
“没没没。”老板打开纸袋,捏起一块三明治往嘴里送,“唔——还是这个味道!”他又从纸袋里拿出一张餐巾,“这家店好像都倒闭得差不多了,哎,生意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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