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看不懂才要学嘛。”她说,然后还用电子笔,把其中一个单词用给红色的印记圈了起来。
像是在做笔记,还真是在学习。
“现在学……”我哼笑一声,“那不会太晚了嘛。你这个年纪,你又不考试。”
我过去,揽着她的肩膀,告诉她,那个单词的意思是:进步。
我以为她要故意任性地曲解我的意思,说我是不是嫌弃她老,结果她说:“正因为不会,才要学嘛。公司里数我的外文最差了,上次看见一个外国人,人家给我打招呼,结果我听不懂,我都不敢张嘴说话,还被误会是高冷了。”
她叹了口气,觉得很丢脸很懊恼的样子,垂下眼睫毛。
她鼻头圆,眼睛圆,脸也平整,做那种表情就跟一只小熊一样,真的有点好玩。
我就在心里闷笑。
“那你继续学吧。我不打扰你。”我捏了一下她的肩膀,然后戴上耳机,往右边窜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听歌去了。
当然,音乐的背景是她。
蔚蓝色的长方窗格上,外面蓝天如海,散发著平和的光。
她一袭白衣,坐在窗户前,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白色小帆船,航行在那蓝天之上。
耳边,熟悉的音乐响起:
“You are the boat that carry me through the waves,and you are the harbor.”
能带我劈波斩浪的帆船是你。
港湾亦是你。
……
我最开始和世婵表白的时候,只是荷尔蒙的刹那冲动,并没有什么深谋远虑。
那时我从没想过和她结婚。尤其是在知道了她被别人包养过之后。哪怕她是生活所迫身不由己。
但老实说,想起来,有点,膈应。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男人的劣根性,总觉得自己向往的东西,被别人当做一件商品拥有过之后,就会瞬间觉得很贬值,很不想要了。
除了我,她也是。
她也认为那是她人生无法避免的污点,而且从不加掩饰。
但表白之后,我们从来都不拿这件事出来说,我也不会主动去过问。
我一开始就是喜欢她,由内而外的生命力。喜欢她对我打招呼,叫我一声哈鲁尼,告诉我哪家餐厅好吃,问我有空要不要一起去吃吃看。
一开始觉得,她在一裙宛若被工作和生活打压的没有一点生气的行尸走肉之间,过于活力四射了,实在有点与众不同。
但是现在才知道,她太不同了。
她的生命力不是在她活泼的性格之上,而是由内而外散发而来,就长在她的每一寸皮肤之下,有一种很古怪很宁静的香气。
很多人,在二十岁毕业、工作、结婚这人生三个大门槛之后,就彻底定了型。
他们追求“固定的车房资产”、“稳定的工作”、“有数目的工资”、“养老保险金”,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来让自己未来的日子,变得“稳定”。
稳定的疲劳,稳定的周而复始,稳定的无聊。
二十岁之后,一天从闹钟响起之后,就已经定好了,之后的几十年,也都是在“模仿”自己、“重复”自己罢了。
而世婵,是一个不稳定的琴弦。
她这根琴弦,出厂之时没有调好音,所以拨响之后,就可以是一切的音。
我可以估算其他人两点一线,化妆打游戏看偶像剧上班养孩子周末逛商场看电影给孩子开家长会偶尔加班过年回家看老人的未来,但却只能够想像她。
我不知道她未来会活成什么样子。
成功的失败的,可即便堕落,也会是蓬勃的。
这是我想娶她的理由。
不是把她娶回家,让她做饭生孩子刷碗暖床,而是创建一个家,把我们两个人,连接在一起。
我是想参与到她今后的人生里面。
这算不算是昏话。
至少我知道,如果我在约会或者相亲市场上这么说,肯定会被打一巴掌,或者泼一脸水,让我这个渣男别不切实际地做梦了,赶紧清醒清醒。
……
她偶尔学习学习语言,偶尔又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投资,甚至是一些店铺的开设。
她揽着我的胳膊走商场,也会在遇到商场里的熟人之后,打听打听店铺的租金是多少,客流量是多少,一年能挣多少钱。
我也会打趣问她:“你是不是以后想要自己开店。啊,世老板。”
她也会很认真地跟我说,她是个没有本事的女人,现在只有一张脸,老了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公司不再需要她,我对她的激情也会衰减。所以她得有个自己的事情做。
那个事情不需要有多复杂,否则她会搞不懂。也许投资一家实体店或者网店,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我点点头,表示她说的可以。
“书店、服装店、日用杂货店、化妆品店、奶茶店。花店,你觉得哪个更好?”她又兴致勃勃地问我,指着商场墙上的玻璃里面的地图,问我。
我走近,看见那一家家店铺,摸她的头,笑道:“实体书店都倒闭了,这年头谁还看书。不如奶茶店吧。现在的人都爱喝奶茶,至少以后的十年,奶茶店应该都会很红火。”
“那花店呢?花店你不喜欢吗?”她又问我。
“花店……现在有人买花吗。”在我的印象里,坐落在深山老林之中的孙家寨,到处都是花,根本就不需要去购买。
“怎么没人买!对了,你还没送过我九十九朵玫瑰呢。”她眯起眼睛来,危险地看着我,装模作样生气。
“买买买买,现在就买。”我觉得她这样,也像是小熊,有点可爱,于是赶紧把她拐到了花店。
*
顺心花店。
推开玻璃门,一进门,就香气扑鼻。
许多花,插在各色各样的玻璃瓶里,里面都装满了水。红花绿叶密密麻麻地紧挨着,倒真的有点跟我的房子有点相似。
“要什么?”穿着灰色呢绒围裙,带着俩灰色大手套的花店老板,走过来问我俩。
她呵呵的笑,头发染成灰褐色,有点秃,走路滑稽,像一只肥仓鼠。
“九十九朵玫瑰。”我顺口说。
她一听,惊讶地摘下手套,看了看我和世婵,瞬间明白了我和她的关系。
“行行行……”然后鼠老板介绍着款式和价格。
在我们选完之后,她就走了。应该是这边的货不够,她去了仓库。
等鼠老板过去另一边之后,世婵就开始大摇大摆地在花店观赏起了这些花,甚至用手指摆弄。
“这个莲花好看。”她说,脚步停在一朵白色的莲花之面,看了许久,然后把它拿了出来,根茎还沾染着水渍。
她稀罕地低头,嗅了一下那多花的味道,问:“怎么只有一个?”
我调笑说:“一个不够吗?也得九十九个?花都有你拳头大了。”
她却摇摇头说:“想要两个。要是有两个就好了,有没有长在一个根茎上的两朵花?叫什么,双莲花?”
“那叫并蒂莲。”我无奈地纠正道。
“对,就要并蒂莲。”等鼠老板的脚步声近了之后,她问,“老板,有吗?”
“这,没有,那玩意很稀罕的……莲花也就这一个。”老板为难地说,“可仓库里的九十九朵玫瑰够,你们什么时候要,最快明天,我就能派人给你们送到家里。在这里留下地址。”
老板在玻璃柜台后,给我们推过来一个白色上翻页小记事本。
“哦。”我听见世婵懊恼的声音,彷佛那朵莲花才是她真正想要的,玫瑰只是作数的。
她在上面签了她的地址。
老板说,把那个莲花送给她了。
她却把花放了回去,告诉老板。
“如果只是一个,那我就不要了。”
……
她不喜欢形单影只的东西。
买莲花都会买两个,买玫瑰就买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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