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沉默地跟了上去。
第160章
就像之前跟踪蝙蝠侠没被发现一样, 依靠灵敏的感官来跟踪,就算是再谨慎的人都没办法发现。
马修跟得不算远,车辆已经在驶入东区范围后停在路边, 牵着狗的男人隔着大概二十米的距离跟着一个正紧张又兴奋的男孩儿。
看样子那个男孩儿就是约翰·里瑟和芬奇口中将会遇到麻烦的孩子。
“……”大晚上来这里,哪怕马修没办法预知, 他也敢肯定那个边走边好奇地左顾右盼的男孩儿会出事。
衣着整齐, 年轻干净。
哪怕他特意穿着不起眼的衣服,也挡不住本身教养的流露。
同理。
牵着一只马犬的哈罗德·芬奇也是这样。
昂贵而合身的西装三件套,因为脊椎受伤而没办法扭转的脖颈,限制行动的跛脚, 毫无防备,身材瘦弱,浑身透露着“有钱速来”的信息。
所以他打算在那个男孩儿遇到危险的时候怎样挺身而出?
马修听着芬奇耳麦里传出来的声音,继续跟在他们后面。
[别再往里面走了,芬奇。]
另一边的约翰已经遇到了几次拦路抢劫, 他那样高大的男人,只是穿得干净又……好吧, 他穿的是芬奇找人量身定制的西装,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这种看着就不好惹的都有人拦,更别提芬奇。
“我有bear, 阿方索可什么都没有。”
芬奇正说着, 看到前面的阿方索从背包里掏出一根双截棍:“……总之, 我希望在你来之前他能没事。”
[机器虽然吐出了他的号码, 可那不代表他今晚一定会出事。]
“里瑟先生, 你知道的,”芬奇依然跛脚跟在阿方索后面, “机器给出的号码一定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出事,我们拿到阿方索的号码是昨天,所以不是今晚,就是明天上午。”
“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过工作要紧。”
[……我会尽快找你会和。]
机器、号码、四十八小时。
所以他们有一个能——机器的话,大概率是通过运算——通过现有数据预测危险发生的机器?
如果他没记错,马修·默多克甚至也出现在他们的名单上过。在聚会现场他曾在约翰·里瑟的耳麦中听到过类似的话。
要达到这种效果,“机器”的观测和运算绝对不仅限于某一部分人,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人类个体和经济、自然环境因素说不定都会包含在内。
不可能吧。
……要是这样蝙蝠侠没有理由不知道,蝙蝠侠要是知道也没有理由坐视不理。
因为蝙蝠侠过于可靠,马修对自己的推测产生怀疑。
“里瑟先生,”芬奇对哥谭的街道和布局并不熟悉,不过好歹也看过几眼,阿方索走的路线和朝向的方向总让他有种既视感,于是他找出了之前侵入阿方索手机后查到的信息,“阿方索的目的地可能是他套出的毒品交易点。”
[他去那里做什么?]
“还带着武器……一把双截棍。”
约翰记得毒品交易点的位置,不过他已经解决了本打算在那里进行交易的毒贩,现在大概只剩那些毒品的买家了。
距离交易时间还剩五分钟。
[按你们现在的位置,除非他快点跑,否则要赶不上了。]
听着约翰的话,芬奇就眼睁睁看着抬手看了看时间的男孩儿痛骂一声抬腿跑了起来。
顺便,他骂的是——去他的小饼干!
这不算骂人的话,但他真的很生气地在吼,因此芬奇还是将这句归入了“痛骂”的行列。
阿方索的手机被侵入后已经自带定位,约翰能看到他的速度加快。
[我直接去交易地点。]
没有开车又行动不便的芬奇已经很努力在追赶,但一个年轻男孩儿还是很快将他甩在后面。
这种情况下跟在后面的马修都忍不住紧张起来。
要带着双截棍一个人闯入毒品交易地点的男孩儿,以及牵着狗正单独往哥谭最混乱街区接近的柔弱阔佬,马修没办法分身,同一时间他只能顾得上一个。
芬奇带着一条健壮马犬。
思考片刻,马修加快速度。
他附近没有高层建筑,他躲在巷子阴暗角落,通过转弯和视觉死角快速往前——虽然他没有视觉,但他知道视觉死角在哪儿。
就在要绕过芬奇离开之前,马修察觉到了拐角有几个醉汉不怀好意的埋伏,目标是行动不便的芬奇。
马修停下脚步。
要保护别人的前提是保护好自己,很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懂这个道理。
无奈叹了口气,马修直接落在了那几个人头顶的墙上。
牵着狗的男人还有半条街才经过这里,马修悄无声息地跳下来,一掌劈晕了埋伏在最后的家伙,然后在他倒地之前捂着正转身男人的嘴,同时跳起来借力踹在前面两个人头上。
四个人差不多同一时间晕倒在地,没有发出任何足以引起注意的声音。
原本马修该立刻离开,不过他听到约翰·里瑟已经赶到了毒品交易地点。虽说他们很神秘,但约翰·里瑟还是值得相信,因此他不那么为阿方索的安全担忧。
他将倒地的四个人往巷子更深处拖去,打算等会儿联络戈登来领人,顺便还能把交易的毒贩带走。
芬奇的速度虽然没办法太快,但无论是无法扭转的脖颈还是僵直的腿,他都已经习惯,因此也不会太慢。就在马修将这些人拖进阴暗中后,芬奇恰好走了过来。
与他独特的脚步声一起在马修耳边响起的是激烈的狗叫声。
“……”被狗发现了。
“Bear,”芬奇拉了两下,小熊还是警惕地朝着旁边黑暗的角落叫,哥谭东区总是足够暗,路灯不足以照亮所有角落,无法看清的阴影也令他紧张起来。
他努力拉着警惕的bear后退,用荷兰语下着“闭嘴”的命令。
阴暗的角落中,浓重的黑暗似乎开始流动。
黑色不均匀地铺开,翻涌,随后……走出来。
芬奇瞪大了眼睛,先是看到黑色影子头部形似恶魔的尖角,随后是他健壮的体型,距离近些时,他看到了暗红色的紧身制服,以及男人胸口两个叠在一起的字母“D”。
“你……”
“DareDevil!”
传闻中在哥谭消失了很久,疑似为爱隐退的义警。
-
另一边,戴上针织帽,并且拉下来遮住大半张脸的阿方索被人捂着嘴从现场拖走。
“唔唔唔唔……你……唔……”
身后的男人手臂像是钢铁一样无法挣脱,他徒劳挣扎着。
“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约翰嗓音像以往一样低沉,他拖着男孩儿往安全的地方走。
他空出一只手从男孩儿头上拽下了那顶遮住他大半张脸的黑色针织帽,男孩儿棕色的头发因为静电炸开:“购买毒品?还是打劫?”
“唔!”
听到约翰的话,他挣扎得更厉害,并且从害怕转变成又害怕又生气。
直到距离足够远,他才略微放松,顺着男孩儿挣扎的力气松开他。
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第一时间选择逃走,约翰已经做好了在他打算逃跑的时候把他抓住的打算。
阿方索没有跑。
他选择第一时间从腰间掏双截棍出来反击。
约翰深吸一口气,硬是什么都没做等着他拿出武器。意料之外的是这个未成年男孩儿双截棍竟然用的还不错。
虽然教条,又刻板。
“你才打劫!”手里拿着双截棍,摆出影视剧里学的经典造型,阿方索终于愤怒朝向把他拖过来的人,“懂不懂什么叫DareDevil!”
“……”手里还拿着那顶从他头上摘下来的黑色针织帽的约翰。
“DareDevil?”
约翰有些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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