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疑问在全书1/3的地方终于得到了解答。
促使弗吉尔觉醒的,是另一份真诚无私纯洁无瑕的爱。
他爱上了一个少女,
她是庄园里新来的女奴。
从她身上,弗吉尔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被爱着的滋味。
在少女纯真无暇爱意的浇灌下,弗吉尔体内麻痹坏死的神经一点点复苏。坏掉的情绪阈值像水标一样,随着水势悄无声息升高。
在某次,少女心疼地抱着他刚被主人们疼爱后伤痕累累的身体,悲伤无助地问他“疼不疼”时,弗吉尔突然流下了眼泪。
这是他第一次哭。
刚开始他有些无措,想要让眼睛停止流水却接连失败了。就在他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坏掉了时,他听到了少女趴在他肩头的抽泣声。
她在哭。为了他哭。
在他这十五年人生里,第一次有人为了弗吉尔这个人而哭泣。
【我受到了惊吓!再也顾不上失禁的泪水,抬起手想为她擦掉眼泪却又不敢。我手足无措地跪坐在地上。被她眼泪打湿的肩膀现在像火燎一样,心脏也跟着开始抽搐刺痛。神啊!我宁愿被主人抽上几十鞭子也不愿意让她流下一滴泪!
我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慌乱地不停道歉,祈求她的原谅:
“对、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做错了事吗?你打我吧,用针扎我,抽我鞭子,烟头烫我……怎么着都行,求你了,不要哭了好不好?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原谅我这一次……”
没想到听到我的话,她却哭的更厉害了。
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摩挲着我的胸膛,我控制不住地开始颤抖,那些伤疤本来已经愈合了大半,可是现在不知怎么的,她明明只是轻轻抚摸,伤疤深处却突然泛出来一股古怪的骚痒。
好痒啊。
怎么会那么痒?
痒得我恨不能撕开伤痕,露出血淋淋的皮肉和内脏,狠狠挠一挠。
我不自在地扭着身体,想后退,离她的手远远的,却不知为何很不舍得。
“我……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我只是心疼你!”
“他们……他们就是这么对你是吗?!你身上的疤……这些反复出现的伤疤……就是这样留下来的是吗?!”
怀里的姑娘像垂死的雏鸟一样发出绝望的哀鸣,“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对你!”
“你是多么好的人啊!你是多么好的人啊!你诚实善良热心勇敢……你比他们好上一百倍,一万倍!他们凭什么这么对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的痒意离我而去,耳边似乎传来天使的歌声,牵引着我的灵魂升天,抵达了传说中的神国。污秽的□□已经死去了,我此时的灵魂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纯洁无瑕。
救赎我的神国不在天空之上,不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它就在我怀中少女的泪水里。】
而这也是弗吉尔从一条狗蜕变成人的契机。
林无咎纳闷地看着一副神游天外模样不发一言的某黑豹,好不容易才维持的一点耐性彻底消耗殆尽。
于是他趁吉米还在沉思,蹑手蹑脚,狗狗祟祟地飞快溜走了。
另一边。
前奴隶格里塔丝毫不知道他所崇拜的作家布卡先生正在和读者上演“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的剧情,他沙哑的念书声突然高昂起来。
因为他终于念到了《救赎日》的第一个高潮剧情。
弗吉尔终于要开始反抗了!
第138章
弗吉尔当然不是一下子就能下定决心反抗的, 多年奴隶教育洗脑下桎梏着他的思维定式和条件反射可没那么容易被打破。他一直是一个安静而驯服的奴隶,从小他就柔顺地承受来自主人们的种种虐待,养成了一个逆来顺受的温顺脾气。
无论遭受了多么残酷的折磨, 他从不违抗主人。
要让这样一个标准的奴隶生出反抗的念头并付诸实际,自然需要一个契机。
爱丽丝, 弗吉尔的初恋,就是这个契机。
他想要爱丽丝,他需要爱丽丝留在他身边,他渴望爱丽丝的爱。和“想要, 需要,渴望”随之一起出现的便是占有欲。
他将爱丽丝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奴隶是不应该有私有财产的概念的。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就连自己的命都不属于奴隶自己。
私有财产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是不符合弗吉尔一直以来受到的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献给主人的奴隶教育的。
于是,在弗吉尔没有发觉的时候, 他荒芜死寂的心脏冒出了一叶名为“自我”的嫩芽。
为了让爱丽丝不再因为他身上的伤口而流泪, 弗吉尔第一次开动了脑筋, 绞尽脑汁的思考要如何减少主人对他“宠爱”次数。
弗吉尔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性格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要知道在几年前,他还因为自己失去了男主人的宠爱万念俱灰打算自杀。
长久的获得主人们的宠爱很难,但是要让主人厌弃自己就简单的多了。
很快,女主人有了其他更宠爱的奴隶,弗吉尔立刻“失宠”了。
失宠后的弗吉尔在庄园里的日子很不好过, 他一下子变成了谁都能踩一脚的出气筒。弗吉尔对这些毫不在乎,他向来对来自他人的恶意很迟钝,也没有任何自尊心,他只在乎爱丽丝。
爱丽丝爱他!
无论他受宠还是失宠,爱丽丝都一如既往的爱他!所以他每一天都过的很幸福!
但是在其他奴隶打骂他的时候,爱丽丝又哭了。
弗吉尔后知后觉意识到, 哦,对了,爱丽丝不愿意看到他受伤。
为了让爱丽丝开心起来,弗吉尔又开始思考了。
他想,如果庄园里的仆人和奴隶都喜欢上他的话,他就不用挨打了,这样爱丽丝也就不用流泪了。
弗吉尔很擅长察言观色。
多年在床榻上和主人们相处的经历,让弗吉尔很擅长揣摩人的心思——他也正是凭借着这个本事才能接连被两个主人宠爱了十年。
所以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成功改变了任人欺负的处境,就连曾经因为嫉妒他而殴打他的奴隶现在都成了他的朋友。
他变得很受欢迎,人人都喜欢他,人人都想和他交朋友。
没有了主人的宠爱和支持,弗吉尔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和喜爱。
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弗吉尔,而不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奴隶。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名为“自我”的嫩芽已经抽枝发叶,长成一颗小树了。
也就是在这时,弗吉尔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
最初,他只是去厨房偷偷拿点好吃的蛋糕给爱丽丝。两个人像小老鼠一样偷偷躲起来,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怀着渺小而满足的窃喜,小心翼翼地分享食物。每当这时候,爱丽丝都用崇拜的目光看向弗吉尔,对他露出惊喜而甜蜜的笑容。那简直是弗吉尔最幸福最自豪的时刻了!
慢慢的,弗吉尔开始有些不满足了。
他知道爱丽丝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每当她看到女仆们身上鲜亮的新衣服时,眼睛都会发光。
如果他能送给爱丽丝漂亮的裙子和首饰该多好啊!爱丽丝一定会很开心的!
可是弗吉尔和爱丽丝都是奴隶,他们不是庄园聘请的仆人,干活是没有一分钱报酬的。
于是,弗吉尔17岁那年,他的偷窃行为开始升级了。
他很了解自己的女主人。女主人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他却知道她所有的隐私。因为女主人做事从来没想过回避过他——就像人们从来不会回避猫狗一样。
所以弗吉尔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已经被女主人遗忘了的首饰。他的新朋友就在这时发挥了销赃的作用。他们帮他转卖这些首饰,弗吉尔可以分到一半的钱。
这是弗吉尔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
一天下午,他偷偷溜出庄园,以替主人买裙子的名义,成功从商店里买来一条绣着蕾丝华丽的摆裙——是高档的细腻柔软的天鹅绒布料制作而成的裙子,他之前见女主人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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