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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巡逻的修斯还不知道狮群里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他已经被几个偷猎者暗中监视,只等夜深人静,保护区里没有游客和巡护员的时候,他们就会对他动手。
修斯走在广阔的草原上,微风将他茂盛的黑鬃往后吹,脸上的表情严肃而庄重,沉稳的目光瞭望着远方,到处搜寻有没有入侵者的踪影。
他已经这样走了几天几夜,大概走了几百公里,但还要再走一半才能完成巡视回到狮群和妻儿团聚。
想到乖巧可爱的莱恩,修斯的唇角忍不住微微弯起。也不知道那个小家伙是否又长大了些,还是不是那么挑食,在狮群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爸爸。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回去见那个小家伙了。
这样想着,修斯又迈开了脚步,想要快一点结束巡视。
他走着走着,突然一头落单的成年斑马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而他刚好觉得自己肚子饿了,就马上伏低身子,借助草丛掩盖自己的存在,慢慢朝斑马靠近。
如果是一群斑马,他就不用这样伏击了,因为不担心抓不到,但只有一头,跟丢了就没了,他还是要慎重一些。
在距离斑马只有十几米距离的时候,他主动现身,以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奔向斑马,斑马被突然冒出来的雄狮吓了一跳,转身拔腿就想跑,但此时已经晚了。
修斯将成年斑马扑倒在地,紧紧锁喉,大概十分钟后,斑马断气了,他抬起头看了眼周围有没有别的掠食者,平复了一下气息,这才撕开斑马的肚子开吃。
这头斑马很大,他一头狮子根本吃不完,所以他在吃的时候忍不住想,要是莱恩也在他身边就好了,那样就能和莱恩一起分享这头斑马。莱恩要是看到自己给他抓了这么大一头斑马,一定会更加崇拜自己的。
唔,还是等莱恩再长大一些吧,起码长到两岁,那样他就可以带着莱恩巡逻了。
中途有两头鬣狗被斑马的血腥味吸引而来,探头探脑地出现在不远处。它们也是出来觅食的,想着如果是母狮抓到的斑马,它们就可以过来分一杯羹,但很遗憾的是,吃斑马的是一头壮年雄狮,它们虽馋,但实在不敢靠近,为了保住小命,只能趁雄狮没发现它们之前灰溜溜跑路。
随后赶到的胡狼夫妇也发现了这头雄狮在吃斑马,它们跟鬣狗不一样,它们的体型和性格决定了它们不是狮子的对手,狮子一般不会浪费时间驱逐它们,所以它们往往能从狮子口中讨得一点食物。
它们鬼鬼祟祟地靠近吃肉的修斯,修斯眼神都不给它们一个,它们的胆子就大了些,竟然从斑马尸体上撕下一块皮肉,欢快地跑到远一点的地方狼吞虎咽。
修斯吃饱后就懒得动了,反正这里也没有入侵雄狮出没,他直接在斑马尸体旁边躺下睡觉。
胡狼抓住这个机会,走到斑马旁边大吃特吃,直到吃得肚皮滚圆,斑马肉还剩下许多,但它们实在吃不下了,只能不情不愿地离开。
不过它们会记住这个地方,等肚子饿后还会再过来吃一顿,如果那个时候斑马还没有被雄狮或者其他食腐动物吃完的话。
修斯这一觉睡到了晚上,还是被胡狼吃斑马的动静给吵醒的,这让他有些暴躁。
他起身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不耐烦地对着胡狼吼了一下,把胡狼吓跑后,他才懒洋洋地走到斑马尸体旁,接着吃肉,准备吃饱后继续巡逻。
而在距离他几十米的灌木丛中,几个穿着迷彩服的男人正拿着枪偷偷摸摸地朝他靠近,不停地变换着角度,寻找开枪的最佳角度。
这正是偷猎者,他们经验丰富,知道怎么做才能既在短时间内要了雄狮的命,又能保持雄狮尸身的完整性。他们也知道,雇主悬赏这头雄狮,是为了收藏它的皮毛,把它做成标本对外炫耀,所以他们务必制造更少的伤口,且要避开雄狮头部。
他们在暗中观察了这头雄狮很久,但白天的时候附近游客太多,还有巡护员在巡逻,他们不敢出手。但他们看到雄狮在傍晚的时候捕到了一头斑马,吃饱后就睡着了。如果不出意外,它会在这里呆一个晚上,这就方便了他们行动。
天黑之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准备猎杀这头雄狮。
如他们所料,雄狮还待在原地睡觉,旁边是没吃完的斑马,这是他们最好的行动机会,只要他们找准位置,朝雄狮的胸腹部位开枪,打穿狮子的心脏,他们就能让雄狮一击毙命,而且只会在不显眼的地方留下创口,雇主一定会非常满意的。
没想到就在他们准备开枪的时候,胡狼把沉睡中的雄狮给吵醒了。
只见雄狮坐了起来,抬起后脚抓痒,粗壮的后腿挡住了它的腹部,这样一来他们就没办法瞄准了,只能暂时放下枪找下一次机会。
雄狮起来后,又走到斑马旁边趴下吃肉,斑马的尸体挡住了它的大部分身体,他们更加没办法瞄准了。
他们只能变换方向,准备走到雄狮后方的视野盲区,从后面开枪。
但是他们走动的时候,鞋子踩在枯叶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就引起不远处雄狮的注意。雄狮停下吃肉的动作,朝他们这边看了一眼,但好在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让他们完美和周围的环境融合在一起,并且他们处在下风口,雄狮并没有发现他们,看了一会儿后又低头吃东西了。
偷猎者们松了一口气,这才继续靠近吃饭的雄狮。
修斯野兽的直觉让他感觉到有种被什么东西在暗中偷窥他,他警觉地抬头环顾一圈,却什么都没发现,难道是错觉吗?还是野兔在林间行动?
他可不会把野兔那种只能塞牙缝又跑得飞快的小动物放在眼里,于是继续埋头吃他的肉,却不知道危险已经对他步步紧逼。
偷猎者们顺利挪到了雄狮的后面,而雄狮还没发现他们,这正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他们对着还在沉迷吃肉的雄狮举起枪,枪口瞄准雄狮的臀部。
他们的计划是让雄狮受伤受惊站起来,趁它因为吃痛而原地转圈或者逃跑的时候再找机会补枪,虽然这样做就不能最大化地保持雄狮尸体的完整性,但却非常有效率。他们得在天亮之前杀死雄狮,处理好它的尸体,再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不被保护区的人发现。
修斯并不知道身后已经有人在瞄准他,就像偷猎者也不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路易斯的雇佣兵看在眼里,已经有无数个枪口对准了他们,只要他们敢开枪,他们就会瞬间变成筛子。
路易斯和他的雇佣兵们早就埋伏在修斯附近,等候这些偷猎者已久。偷猎者们才走进他们埋伏的范围内,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
为了保存下偷猎者的罪证,路易斯还携带了有录像功能的夜视仪,把偷猎者的行动都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存储卡里。
就在偷猎者准备开枪的时候,路易斯冲着修斯吹了声口哨,听到口哨的修斯很快就认出这是经常靠近他养子的那个男人的声音,惊讶得坐了起来。
也就是因为这样,子弹没有射中他的身体,而是打在了地面上,留下一个很深的弹孔,被子弹打得弹起来的沙石却打在了修斯腿上,修斯一时吃痛,往前跑了几步,困惑地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那个叫路易斯的人类,不会是嫉妒他和莱恩感情深厚,所以想趁莱恩不在的偷袭他吧?真是险恶的用心!他不满地冲着路易斯的方向大吼一声。
偷猎者没察觉刚才那个声音是人类吹出来的口哨,以为是附近的什么鸟在叫。看到雄狮被惊动,让他们失了手,还在不停地吼叫,怕引来保护区的巡护员,他们暗骂一声,重新装上子弹准备接着射击雄狮。
修斯突然动了动鼻子,他在空气中嗅到了火药的味道,直觉告诉他这东西很危险,于是他不顾一切撒腿就跑,边跑边骂骂咧咧,路易斯那小子竟然真的想害他!
偷猎者看到雄狮突然狂奔起来,再也忍不住怒骂一声“见鬼”,然后直接对准修斯的背影开枪。
但这周围都是灌木,夜里的光线本来就不好,修斯还长着半身浓密的黑色鬃毛,奔跑在林间,和夜色融为一体,偷猎者只能靠声音来辨别方位,一连开了好几枪都没射中。
修斯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枪弹,但他知道这东西很危险,所以他跑得飞快,不停地往更茂密的灌木丛深处跑,来躲避人类的追杀,有好几次,子弹就擦着他的身体飞过去,差点就伤到他,他只能更加小心,跑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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