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白马国的牛羊真就放关外不管了。望南关有百姓出去偷盗,一样不管。望南关守将只能派出士卒保护,皇帝要是不收……大概也就望南关的守将自己收了。还是等于他们晋国收了,皇帝反而落不到一点好处。
等到那边再提互市,寻常百姓只会觉得他们泱泱大国,白吃了人家的牛羊,翻脸无义。史书上可能都得给他甩上几个泥点子。
哪朝哪代的皇帝见过这样的属国!?
皇帝叹气,他也知道,追根究底还是他底子不足罢了。白马国咬定了他用不了硬的,于是便一次次得寸进尺。
皇帝竟有些期待凌侯见那位大祭司了,多少能带回点有用的消息吧?当日觉得凌侯这一去毫无意义,现在却发现,竟只凌侯有用。
如今白马国虽摆在明处,大祭司、圣子,以及白马国国主都动了起来,皇帝却颇有敌暗我明之感,对方一次次出招,却只能接招,做不出反制手段。甚至在己方的人看来,白马国这手段都是利于晋国的,是送上门的好处,推动着皇帝去接受。
世上再没有比此种情况,更让皇帝更难受的了。他是九五之尊吗?不,他是窝囊废,缠手裹脚,难以前行。
凌侯不知道皇帝的怨愤,他已到了敖昱的跟前,虽一路颠簸,但老人家依旧精神矍铄,在被引到大轿前时,他的眼睛里甚至带着几分顽童般的好奇。
然后在见到大轿真面目的一瞬,凌侯就呆了一下——即使他已经在传闻中听说了大轿的模样,有了些许思想准备,但听与见的差距,委实太大了。
那是轿子吗?那根本是一座西域风格的亭子。四根白玉栏杆立柱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幔帐重重,凌侯一眼看去便有四层,近看发现至少有六层,白纱、紫纱、镂空花纹、厚绸菱纹格、银线牡丹纹、珍珠帘。
不过这配色还真好看,层层叠叠如此多的累赘,却不俗套,只见雍容华贵。
大轿旁的地上铺着一张价值不菲的白马毡毯,两个美男子坐在地毯上,他们的衣裳向四周铺开,层层叠叠,繁复奢侈,并且,这两人一个在绣花,一个在打络子。
凌侯:“……”若非见过两人的画像,他怕是以为这两人是大祭司或圣子的男……咳!
“孙侯爷,草民慕名已久。请。”敖昱放下绷子,抬臂向凌侯示意对面的软垫。仪态大方谦和,并不见女态。
他自称草民,可显然半点站起来行礼的意思都没有。至于圣子,他还在全神贯注地打络子,连分出一个眼神的意思都没有。
凌侯顿时端正了心情,在敖昱对面坐下了。不凡者行不凡事,他们有一二与众不同的癖好,并不该奇怪——强者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与理所应当的。
一个小姑娘为他们端来茶水,凌侯礼貌地喝了一口,竟是甜的,有点怪,但怪好喝的,所以他又喝了一口下去,方才放下茶碗,问:“大祭司,圣子,老夫便不废话了,二位此次来京,不知是为了何事?”
凌侯不了解敖昱,他很担心客气的试探会引来对方的误会,更担心他会错误理解对方的回应,毕竟双方有着完全不同的出身与背景。一旦发生误解,后续发展很难说不会引来灾难。因此,凌侯选择直入主题。
他如此直接,敖昱便更不会废话了,他伸出了三根手指:“一、我与爱侣离开中原多年……(乐希抬头了,对敖昱笑出了小白牙。敖昱也对他回以笑容)我们想回来看看。二、这些年我们白马国发展得越来越好,商品越来越多,只等着商人来买,实在是慢了些,我们想跑通商路。作为外域商人,自然要得到朝廷的支持。三、我俩终归有驾鹤的一日,届时白马国还是归入朝廷,更让我们放心。若从今天就开始布置东归事宜,也是可行的。”
凌侯端起茶碗来,又喝了两口。
第一条貌似没问题,实际却很有问题。现在各派没来找死,因为还没摸清白马国的情况,但再过一阵子,必定会有莽汉上赶着来送死。两个夭族当年那一手,拿到如今一样管用,毕竟,江湖里的人看似总有新面孔,实则从未变过。但这次佛道两家为了不重蹈覆辙,是一定要出手的。这一回,一旦乱起来,怕是会动摇国本。
第二条很麻烦(此时凌侯还不知道白马国商队进京的事情),商路上的利益,从来就是被江湖人牢牢把持着,白马国要掺和,夺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至于第三条,凌侯没想到自己竟然言中了,若是他们真有这个想法,从现在开始慢慢与中原加强联系……凌侯头大,这代表的可不只是晋国领土扩张的好事,还有白马国的势力进入中原,以及,中原同样需有人走出去。编个竹席都要竹条压竹条,国家的融合,更需要双方的“掺和”。
凌侯是在草原那边打过大仗的,也与西域接触过,风俗习惯与中原彻底不同。就中原的那些官儿,管得好外边吗?
凌侯把茶喝完了,也没想出来到底该怎么接。
皇帝的态度他几乎可以猜到——不想,不要,一切维持现状。
这边大祭司的态度同样很容易猜到——你不愿意,我让你愿意。
凌侯也是清楚皇帝怎么一提起白马国就暴躁的,白马国一次次以退为进,得到了他们所有想要的东西,换他他也暴躁。
晋国要脸,蛮夷不要。不要脸竟如此强大……
凌侯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薛拂惊又在绣花了,他绣的是一只深棕色的松鼠,身上毛皮蓬松油亮,举着颗松果磕得正香。
“惟妙惟肖。”凌侯真心实意地称赞着。
“多谢。”敖昱客气微笑,笑容比刚刚真挚了许多。
这又是一个很怪异的地方,凌侯从对方的举止言行里,看不到野心。他和那位沉迷打络子的圣子,都是真心以此为乐的——他这把年纪,自认为不会看错的。凌侯原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对野心勃勃的青年,他们的异常行为只是一种遮掩,可他看到的,是一对享受生活的平静青年。
凌侯看不到野心,看不到仇恨,看不到贪婪。他们俩才该参佛求道去。
“八年前,二位一出世,便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那这次呢?”
“侯爷,您该也看出来了,草民是个规矩人。”
虽然确实专心打络子,但也支棱着耳朵听情况的乐希:“扑哧!嘿嘿!”
敖昱宠溺又无奈地瞪了他一眼:“草民,想做个给江湖定规矩的人,朝廷在一边看着就好,也最好在一边看着。”
“……年轻人,真能说大话。你如今有白马国,可不是当年肆无忌惮的夭族了。白马国与晋国孰大?”
“蝗虫与一国社稷,孰大?”
敖昱抬起手,一只火红的大蝗虫从大轿的顶子里飞出来,落在了敖昱的手背上。
“侯爷,我家爱侣是个善心人,且我二人都为男子,注定无后,要来江山社稷无用也累赘。否则,我于西北养虫,隔山观火,破而后立,于我来讲,反而更简单些。”
“!”话不多,但内容十分凶狠。
他在陇西威胁儒生的话,如今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就如江湖中的白马教自称魔教一样好用,魔教干好事一群人称赞,魔教干坏事……他是魔教啊!谁让你招惹他的?活该。
他当初若放任蝗虫,甚至悄悄推波助澜,也没人能发现。那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就极其可怕了。史书上,草原蝗灾时,也曾发生过草原之民将蝗虫朝中原驱赶的事情,这位大祭司甚至不需要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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